尖山风电场道路及吊装平台施工工程Ⅲ标段招标公告
尖山风电场道路及吊装平台施工工程Ⅲ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遂平县尖山风电场已由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遂平尖山风电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驻发改能源【2015】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平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遂平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道路及吊装平台施工工程(Ⅲ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a) 工程概况
尖山风电场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境内,距遂平县城区公路里程约35km,距驻马店市区公路里程约40km。场址范围东西长约7.2km,南北宽约5.7km,总面积约11.7km2,海拔高度在160m~550m之间。省道S220从场内西侧通过,S331从场区北侧通过,场区内有一条乡村公路与外界相连,交通较为方便。
场内道路路线的起终点根据进场道路布置、风机机位及安装平台布置等确定,共规划新建道路24条,总长19.703km,其中本标段路线长3.301km。
b)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河南省遂平县尖山风电场道路及吊装平台施工工程(Ⅲ标段)。包括3#~14#风机连接路段、14#~22#风机道路;新建道路3.301km;14#~22#风机安装平台的施工;13#~22#集电线路电缆沟开挖及回填、电缆沟砖砌及回填工程,集电线路长度为4.8km。
a) 工程计划工期:145天, 2016年3月1日开工,2016年4月25日前道路具备原材料进场运输条件,2016 年6月10日前满足发包人大件设备运输条件,2016年7月24日完工。
b)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具备开工条件。
4 投标人资格要求a) 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至少承担过1个山区风电场工程的独立施工企业法人。
b) 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8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现场施工技术管理经历(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且不得同时在本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
c)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d) 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保证体系。
e)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f)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g) 投标人须访问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主页(http://www.msdi.cn),注册并成为中南院合格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10日前,未按要求完成注册和填报申请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时将不被接受。
5 招标文件的获取a)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1月8日至2016年1月14日,9:00至11:00时,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博远大厦1103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 委托代理人(或单位介绍信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企业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 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与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保证体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b)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6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现场的事件及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现场查勘前须与招标人联系,现场查勘联系人:张震华(138*****618)、董超(186*****066)。
7 投标文件的递交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月28日9:00时。
b)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议中心二楼多功能厅。
c)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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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1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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