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办事处龙王庙社区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街道办事处龙王庙社区道路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白河街道办事处龙王庙社区道路维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河街道办事处龙王庙居民委员会。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河街道办事处龙王庙居民委员会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编号
2.1 工程名称:白河街道办事处龙王庙社区道路维修工程
2.2 项目概况:
改造龙王庙社区道路(背街小巷)8条,铺油面积24970.8平方米,处理深陷658平方米。
2.3 工 期:60日历天。质量:合格。
2.4 标段划分:共分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改造龙王庙社区道路(背街小巷)8条,铺油面积24970.8平方米,处理深陷658平方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具有税务登记证;(5)具有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6)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7)近五年具有类似工程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
3.2报名时投标单位还须出具工程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预防犯罪部门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出具时间以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1月8日至1月14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阳市文化路南头荣华富贵酒店6楼605室。
4.2招标文件售价: 800元 /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按本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河街道办事处龙王庙居民委员会
地 址:南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白河街道办事处龙王庙居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6*****602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2楼2209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
手 机:182*****009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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