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材公司2023年10月工业碳酸钠招标公告
冶材公司2023年10月工业碳酸钠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冶材公司2023年10月工业碳酸钠(PGYCGSHGZHD231*****749)招标人为攀钢冶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冶材公司2023年10月工业碳酸钠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2)流通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流通型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化工类产品的业绩证明:增值税发票或合同均可。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等复印件。接受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或生产型企业分公司,如为个人独资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资料。
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本项目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投标(提供诚信承诺书)。
3. 投标人企业应成立一年以上,注册资本金需满足以下要求:生产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200万元;流通型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大于或等于1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
4.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化工类产品的业绩证明:增值税发票或合同均可。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书)。
6.禁止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
7、违纪违法主体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15时00分至2023年10月2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 | 招标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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