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普安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普安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普安县“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普发改交通〔20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普安县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按文件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普安县江西坡、 茶源街道办、 地瓜镇、 盘水街道办。
建设规模及内容:安全设施部分新增波形护栏2990m; 更换波形护栏梁板 248m;波形护栏清洗 *****m; 单柱式标志牌 240 块;悬臂式标志牌 6 块;热熔标线 4810 m2及绿化、宣传等内容,建设里程 61.077km。
项目投资总额: 401.45 万元,其中建安费 343.51 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设计图所示容。
工 期:180日历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 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4.2地点: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办大商汇2号楼2703室
4.3方式:公司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提供的资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资质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应包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09日下午14:30时,地址为:黔西南州兴义市桔山办大商汇2号楼2703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址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public/2020/html上同时发布。
7.行政监督部门
本次招标的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普安县交通运输局、地址:普安县,电话:0859-*******。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普安县农村公路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非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安县 地 址:兴义市大商汇 2 号写字楼 2703 室
联 系 人:王威
联 系 人:李单单
电 话:155*****754 电 话:182*****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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