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政务E站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政务E站运营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政务E站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栋2单元6楼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1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HT-FW-1018-01
项目名称: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政务E站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万元
最高限价:150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一)咨询代办服务
聚焦工商税务、企业服务、人力社保、规建环保、金融服务和质量小站,为园区企业或即将注册落地的企业提供相关审批事项咨询服务,并对部分需要协助办理的企业提供协调、陪办以及代办服务,为企业与行政机关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桥梁。
1、工商税务窗口:企业登记注册及税务相关的咨询、综合服务。包括名称核准、网上预审、签字指导、材料审核、材料报送、营业执照领取、经营范围、投资人变更、增资等相关工商业务咨询办理服务,以及包含企业税务登记、新办户套餐申请、税费申报、税收政策、财务审计等税务业务咨询办理服务。
2、企业服务窗口:综合受理企业关于科技人才、惠企政策等相关业务咨询。同时提供党群综合相关服务,包含党群相关业务咨询办理、入党申请、党支部设立、党组织转移等相关业务咨询、办理服务。涉及园区办理的项目直接在窗口进行收件审核。
3、人力社保窗口:人社相关业务咨询、综合服务。包含单位参保、社保证明开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生育保险等咨询服务。
4、规建环保窗口:规划建设及安监环保相关业务咨询、综合服务。包含投资建设项目在立项、用地、规划、施工、竣工五个阶段中涉及的相关业务咨询服务,以及包含企业设立、扩建、变更经营范围情况下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安全管理培训、环评报告等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5、质量小站窗口:为企业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核心业务,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延伸业务。
(二)企业走访服务
为增强与企业之间的黏性,了解企业需求、挖掘增值服务,政务E站工作人员需定期走访园区在园企业,了解企业包含主营业务、研发方向、经营状况、人员结构、管理政策、对园区的建议及意见等方面信息,做好存档及汇报。
(三)助企活动
政务E站需立足于企业需求,依据各窗口职能,在园区通过企业沙龙、交流座谈、专项培训等方式,举办助企活动,帮助企业加强交流、拓展市场和客户、提升员工素质和能力,增强企业的创新力和竞争力。
(四)品牌宣传服务
政务E站通过开展政策、税务、工商等主题活动,以及通过视频号、微信公众号持续输出宣传内容,赋能智能制造产业园政务E站品牌美誉度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2023年11月15日-2024年11月14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4 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5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7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栋2单元6楼
方式:报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栋2单元6楼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1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栋2单元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31日09:30
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栋2单元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2.勘查现场及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
4.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5.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京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
联系方式:139*****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中通华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数字基地18栋2单元6楼
联系方式:187*****99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工
电话:187*****994
标签: 运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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