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医院危险废液处置服务项目

东莞市人民医院危险废液处置服务项目

一、采购项目

东莞市人民医院危险废液处置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

1.采购预算单价:6元/KG;

2.采购预算总价:******.00元。

三、用户需求

1.技术需求

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危险废液(福尔马林、二甲苯等实验室产生的废液)的收集、处置、运输、负责广东省固废平台的申报等相关工作。

2.商务需求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交货地点:东莞市人民医院红楼院区、普济院区及东莞市病理诊断中心。

????3.其他要求

(1)成交供应商及采购人应遵照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及环境保护法规有关规定。

(2)成交供应商需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的相关培训,如因操作人员操作不当等人为原因而出现的安全问题,相关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

(3)成交供应商的操作人员同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的一切规章管理制度。

(4)清运、装车进入运输环节后,必须安全、妥善运输,贮存并即时处理,并达到各项环保技术要求,不得造成环保事故和二次污染。在运输、处理、清理等过程中因成交供应商不当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成交供应商需做好每次转移的过磅工作。

(6)转移处置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及运输车次需经采购人确认。

(7)成交供应商需严格按照合法程序和技术要求对本项目的危险废物进行包装、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利用、转移、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因成交供应商未严格按照合法程序和技术要求而造成环保事故和二次污染的,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成交供应商应详细记录每次转移和处置的有关情况(转移时间、危险废物的种类及数量、车次、现场图片、处置方式等),并保存相关工作原始记录材料(审批资料、转移联单、运输车辆?GPS?轨迹图、出入库资料等)。当需要收运时,采购人提前7天通知成交供应商,并将各废物分开存放,桶装废液贴上标签做好标识。

(9)成交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

(10)成交供应商必须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1)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12)验收要求:除用户需求中另有要求外,本项目的所有工作均按国家、地方或行业(排列在前者优先)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和评定标准执行。

(13)退出机制。如成交供应商不遵守相关规章制度,或未按采购人通知的事项开展工作,或由于成交供应商方的原因而出现安全问题或影响采购人正常运营的,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四、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交通管理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询价原则

本项目采用询价采购,即参加项目询价的供应商,询价当天规定的时间内将密封的报价表提交至采购办公室,由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当场拆封,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若报价超过预算价,则视为无效报价)。

六、付款方式

1.采购人按实际成交单价金额与实际数量和成交供应商进行结算。每处理一次开一次转移联单;危险废物的转移、处置费用采用公对公转账方式据实结算结算;双方核对收运对账单,核对无误后,成交供应商于5个工作日内根据转移的危废数量核算金额开具发票,采购人待收到发票后于20个工作日内汇款至指定的账户。

2.本项目总结算金额不超过******.00元,如项目的累计结算金额达到******.00元或到达服务年限的,则合同履约结束。

3.成交供应商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①合同;

②成交供应商开具的正式发票;

③转移联单。

七、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3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00,周六上午8:00-11:00)。

八、询价时间(2023年10月24日)

提交密封报价单8:40-8:55;

工作人员现场拆封报价表9:00。

九、报名资料

1.采购项目报名表

2.法人委托书及被授权人

(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

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以上资料均需提交加公章的复印件) ?

注:已更新的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则无需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含经营范围内容)复印件

十、报名、提交资料地点

东莞市万江街道万道路78号东莞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黎小姐,联系电话:0769-********

十一、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

1.采购人公示的所有项目,各项目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项目报名(报名须下载《采购项目报名表》准确填写报名资料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期限内提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确认报名)。

2.响应供应商的报名文件须装订成册(非活页装订),并于项目报名结束前提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报名文件。

3.响应供应商的报名文件提交后不得随意变更响应供应商被授权人,因响应供应商自身原因必须变更被授权人的,必须在询价前一天将变更资料交至采购人采购办公室,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4.响应供应商在已提交报名文件,但未按规定时间参与询价的情况下,采购人将给予警告并登记在册(报名结束前提前通知采购人的除外),如若发生第二次,采购人有权在同一年度内不再接受该供应商对采购人所有项目的报名。

5.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无故不签订合同或不履约的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视作诚信问题,采购人有权将该供应商列入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中,黑名单里的供应商三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所有项目的报名。

以上注意事项请各响应供应商多加重视,谢谢配合。

采购项目报名表2023.10.19-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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