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荷塘区年“红领巾奖章”二星章的决定
关于表彰荷塘区年“红领巾奖章”二星章的决定
各中、小学校少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 的意见》(中发〔2021〕4 号)的文件精神和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和全国少工委《“红领巾奖章”实施办法》,加强“红领 巾奖章”激励载体建设,进一步树立和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 经严肃推荐和严格把关,共青团荷塘区委、荷塘区教育局、 荷塘区少工委决定,授予陈奕涵等 949 名少先队员“红领巾奖 章”个人二星章;授予株洲市荷塘小学少先队大队等 89 个少 先队集体“红领巾奖章”集体二星章。 希望受到表彰的少先队员和少先队集体珍惜荣誉,不断 进取,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创佳绩。希望各校少工委 积极发挥“红领巾奖章”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红领 巾奖章”争章工作。
关于表彰荷塘区2022-2023年“红领巾奖章”二星章的决定
2023 年9 月21 日
标签: 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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