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系统智能交互终端建设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安防系统智能交互终端建设项目网上竞采公告
采购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
采购目录: 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需求描述: 安防系统智能交互终端建设项目 | ¥454,212.57 | 1(名) | ¥454,212.57 |
1.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须上传响应文件一份。
2.采购人将以平台的线上资料作为评判依据。
3.供应商上传的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
(一)交货期
30日历天。
(二)交货地点
重庆市江北教育矫治所(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街道感育路26号)。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安装费、检测费、因检测被破坏货物的补货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的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合同签订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
(二)成交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安装调试并按要求完成全部系统对接后 ,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三)成交供应商提交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
(四)初验通过后,提供初验报告,全额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接到申请支付需求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85%,初验完成后进入15天的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系统运行正常,进行终验,采购人凭终验报告和支付申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5%,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中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也可向平台提供商反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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