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方市委宣传部-东方市与海南日报年度合作宣传推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共东方市委宣传部-东方市与海南日报年度合作宣传推广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方市与海南日报2023-2024年度合作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新闻服务 | ||
采购单位 | 中共东方市委宣传部 | ||
行政区域 | 海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19日 17:19 |
预算金额 | ¥9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
采购单位 | 中共东方市委宣传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东方市市委一号楼五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工、0898-********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共东方市委宣传部
项目名称:东方市与海南日报2023-2024年度合作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海南日报是海南省委机关报,作为我省唯一的省级党报,拥有都市报、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六报一刊一网六微二端"全媒体矩阵的主流省级党报媒体,在省内乃至全国媒体行业内具有无可比拟的宣传推介优势。作为海南省内唯一一份省级党报,也是全省发行量最大的报纸,是我省最具政治性、公信力、权威性的新闻媒体,在政治上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坚持传播政治、经济、文化信息,坚持政治家办报方针,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在其宣传将大大提升东方市的城市形象和影响力,促进东方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对外宣传展示东方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讲好东方故事,传播东方声音。
本项目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项第1类: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本项目拟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海南日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8.******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符合《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项第1类: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因此本项目拟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海南日报有限责任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海南日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口市金盘路30号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19日 至 2023年10月2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单一来源采购协商邀请书
海南日报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共东方市委宣传部的委托,对东方市与海南日报2023-2024年度合作宣传推广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ZY2023-146)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诚邀你公司参加协商,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东方市与海南日报2023-2024年度合作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NZY2023-146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采购预算:98.00万元
5、采购需求:通过主题专刊、特刊专题或专题版本等形势,进一步加强东方市宣传工作,全面展示东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积极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有力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共10个彩色整版。
6、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
8、付款方式:采购双方另行约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其它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注: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自然人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公司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满年度要求新成立的企业,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3、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三、采购文件获取办法
1、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3、方式:现场购买,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至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获取(注:所提供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可提供负责人或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授权委托书);
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本项目不要求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5日09时30分;
3、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2、有关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采购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六、公告期限截止日期
本项目采购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自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 24日止。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中共东方市委宣传部
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市委一号楼五楼
联系方式:0898-********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东方市东海路44号
联系电话:0898-********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蓝天路28号名门广场南区A座1002室
联系方式:罗工、0898-********
标签: 合作宣传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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