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招标公告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招标公告
为防止医疗废物污染环境、确保医疗废物统一管理、统一处置,现拟对我院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与。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含凤北路院区、东镇路院区、清风院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
二、投标要求:
(一)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相关项目经营范围的单位。
(二)报名时必须提供具有医疗废物收集、处置相关的服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具有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资质证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及投标时间:2023年 2月22 日至2023年 2 月 24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 总务科(五号楼二楼)
联系人及电话:陈平玲 189*****101
四、文件要求:
(一)报名时按报名人资格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文件见报名资格),加盖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二)标书文件一式2份,单独成册。标书内必须按格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详细的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方案等,用密封袋密封好。
附件:
1、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服务要求
2、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服务报价表
附件1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要求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含凤北路院区、东镇路院区、清风院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项目
二、投标文件格式:各竞标供应商根据以下顺序自行进行编写、完善、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无效。
(一)投标报价表
(二)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不须提供)
5、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已三证合一不须提供)
6、项目投入人员一览表及相关人员证件
7、投标人要求中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8、服务承诺方案
9、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措施、响应时间等)。
10、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符合项目采购需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11、投标人业绩证明。
三、询价评审标准:
(一)综合报价;
(二)服务方案(提供公司服务方案,且方案必须符合医院发展需求);
(三)综合资质、经营能力;
(四)业绩;
(五)服务质量保证及承诺;
四、服务内容:
(一)负责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凤北院区、东镇路院区、清风院区)医疗垃圾的收集、处置;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定期安排转运车辆及人员到院方暂时医疗垃圾贮存点收集、转运医疗废物、确保院方医疗废物不堆积,成交单位需按照国家规范将接收到的医疗废物转运到焚烧处置中心进行集中焚烧处理。
(二)负责提供《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医疗废物专用);
(三)负责按照院方填写的医疗废物运送登记卡信息如实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按时完成医疗垃圾转运,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医疗废物转运单。
(二)工作人员需经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还未进行能力确认的人员在持证人员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工作人员需按要求做好自我防护。
附件2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服务报价表(格式可自拟)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数量 ① | 价格 ② | 年服务费总报价(元)③=①×② |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含凤北路院区、东镇路院区、清风院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服务项目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日 期:
注:
1、供应商必须就“采购需求”中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报价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方案,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报价表的各项内容,否则,响应无效。
3、报价表由多页构成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
标签: 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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