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湘0681破2号关于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17湘0681破2号关于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2018)佳鑫破管字第361号
汨罗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26日裁定受理汨罗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鑫公司)破产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岳阳君明清算事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湖南聚谦破产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为佳鑫公司管理人。2020年12月10日,汨罗市人民法院宣告佳鑫公司破产。管理人出于破产工作需要,经人民法院同意,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佳鑫公司开发的“越江花园”项目未完工程提供造价预算、施工估算服务。现将具体选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佳鑫公司成立于2012年9月11日,法定代表人于三林,注册地址:湖南省汨罗市白水镇湘北路9号,统一信用代码:914*****538*****G,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凭资质从事房地产开发,工业与民用建筑材料、装饰及装潢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佳鑫公司开发建设的越江花园项目,位于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湘慧路9号,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 7208.87平方米,约25.81亩。其中住宅用地1 2879.2平方米,期限至2083年5月5日,金融商务用地4329.67平方米,期限至2053年5月5日,规划总建筑面积4 0168.23平方米。评估价值7490万余元。开发建设情况分别为:
1.尚未开发建设的城镇住宅、商务金融用地一宗,面积约4.58亩。
2.在建工程房屋一栋(5#栋),共2层,主体工程部分未完工,装饰及安装工程未完工,建筑面积1427平方米,住宅、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面积约1.85亩。
3.在建工程房屋三栋(2#、3#、4#栋)及其地下车库、车位,主体工程已完工,装饰及安装工程未完工,2#栋及3#栋均为11层,4#栋为8层,房屋预测建筑总面积为2 5370平方米,地下车库和车位建筑面积4335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使用权面积约14.7亩。
二、工作内容
1.对越江花园项目未完工程造价进行预算,并按照约定时间出具造价预算结果。
2.根据管理人或人民法院的要求,就相关工程造价预算的有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必要时,出具专项报告。
3.在复工完成后,出具结算意见。
特别说明:具体及最终的服务范围以实际委托为准。
三、对于选任机构的基本要求
1.符合承担本项目的法定资质,资格要求。
2.近三年内在本行业内从事相关工作未受过监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等的惩戒和处分,拟派项目人数应当满足项目需求,并无不当记录。
3.需为列入湖南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系统平台目录内的机构。
4.与本案债权人、债务人及破产管理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作出公证判断的其他关系。
5.时间要求: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应在破产管理人通知进场后30日内提交工作成果。
四、资料提交
1.资格(资质)性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与报价的具体人员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为湖南省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电子信息系统平台目录内机构的证明;
2.近三年获得的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官方荣誉、奖励;
3.有效的工程造价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团队人员简历及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5.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机构基本情况、项目拟派团队人员组成、工作计划、时间安排、工作所需资料清单等);
6.报价函;参照本公告第5条内容;
7.承诺书:其至少应包括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严格保守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配合管理人及人民法院做好造价工作、出具的造价报告符合造价准则、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承诺先行提交工作成果以及配合完成其他工作,同意管理人关于支付服务费用支付时间的安排;如果中选单位有进场开展工作后无故撤走入驻项目的工作人员、逾期未作出结算审核结果等违约行为的,无条件接受管理人随时解除合同并不收取已开展工作费用,承担另聘第三方咨询机构所增加的全部费用。
五、报价及支付、结算说明
1.预算及结算分别报价。
2.报价为包干价。该报价应包括完成委托的所有工作内容(资料收集、现场勘察、调查询问、项量价的质证、编制出具书面咨询意见和报告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办公、差旅费等全部费用)。
3.鉴定费用在本案资产变现后作为破产费用优先支付。
六、报名期限及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期限:2023年10月30日17时30分
2.报名方式:参加选聘机构需将选聘材料(一式两份)用档案袋封存,加盖单位公章后现场或邮寄(采用EMS邮寄)递交给管理人,所有材料不退还。
3.报名及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南路688号总部基地1-B栋北塔*****,郭律师,158 7483 0075
七、选任方式
本次公开选聘,由管理人在综合考虑报名机构的报价、人员力量配备及资质、项目完成时间、执业评价和工作方案等因素,报请汨罗市人民法院批准后确定。
汨罗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九日
标签: 选聘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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