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源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电源设施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电源设施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

2023-JQ04-W1203

三、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1

电源设施改造工程(第1包)

见附件

见附件

1

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2

电源设施改造工程(第2包)

1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齐齐哈尔市、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

3

电源设施改造工程(第3包)

1

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伊春市伊美区、黑河市爱辉区

4

电源设施改造工程(第4包)

1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鸡西市鸡冠区、七台河市桃山区

5

电源设施改造工程(第5包)

1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佳木斯市前进区、鹤岗市工农区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该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1522.3861万;

3.最高限价:1505.7375万;

4.本项目共5包,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可兼投,不可兼中,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执行。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六)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五、招标文件申领方式、时间、程序

(一)申领方式:网上申领。按照网上递交材料(递交材料电子邮箱:dscgfwzxia@163.com)、报名材料审核、招标文件发放的程序进行申领。

(二)申领时间:2023年10月19日8时00分至10月25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以报名材料到达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请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报名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申领程序: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多包的,注明所投包号,递交1份报名材料即可)+公司名称+授权代表姓名+授权代表手机号;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以下序号①-⑥内容按顺序加盖企业鲜章后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在5M以内,文件名称须与邮件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④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格式自行拟制);

⑤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格式自行自拟,需包含股东或出资人姓名、身份证号、出资金额和出资比例);

⑥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行拟制,提供承诺书即可)。

2.报名材料审核。我部将依次依序审核相关材料,并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请耐心等待。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公告期内提交报名材料,请耐心等待邮件回复,会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统一集中审核,并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请各供应商关注邮箱。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须及时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报名有效,补充材料不合格或逾期未重新提交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后未收到招标文件或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

3.招标文件发放。报名材料审核合格的,采购机构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共5包)电子版,投标人只能参加审核合格的包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参加未报名包号的后续采购活动;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发放。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方式

1包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5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3层大会议室。

2包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5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3层大会议室。

3包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5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3层大会议室。

4包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3层大会议室。

5包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3日8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3层大会议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1包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3层大会议室。

2包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3层大会议室。

3包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5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3层大会议室。

4包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3层大会议室。

5包

(一)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8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9号东盛大厦3层大会议室。

八、样品:无

九、现场勘察:无

十、标前答疑会:无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助理助理

办公电话:024-*******1*******7

移动电话:139*****017

电子邮箱:dscgfwzxia@163.com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一)项目监督人:

韩高工:024-********/133*****560

(二)质疑受理人:

王助理:024-********/189*****980

马助理:024-********/189*****990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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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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