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持续深化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江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持续深化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持续深化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持续深化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和绵阳江油市“1·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等典型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持续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坚决防范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根据市交通局《关于印发<持续深化全市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德交函〔2023〕364)、县安委会《关于印发<持续深化全县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安委〔2023〕1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持续深化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县交通运输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和对凉山州金阳县“8·21”山洪灾害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李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结合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和作风漂浮、欺上瞒下等大检视大整治”相关部署,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排查安全风险,全方位整治问题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前期问题隐患“清仓见底”、各类风险在管可控,坚决防范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安全责任,经局务会研究,决定成立持续深化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黄 振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良超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云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健 局党组成员、安全总监

姜哲勋 副局长

成 员:罗巧琳 莫 兵 唐 兵 张 丽 黄游光

吴盛康 艾 明 康年彬 袁勤勇 余光荣

黄一桓 黄 俊 郭 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应急管理股,由莫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处理日常事务,联系电话:******(短)、151*****298(长)。

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或细化落实措施,明确清晰责任,确保专项工作取得成效。

三、时间安排

为确保工作有序衔接,按照统一安排,持续深化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时间延长至12月底。

四、工作任务

(一)前期发现问题隐患“清仓见底”行动

各单位要督促管辖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切实加强前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发现的问题隐患的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严格按照相关整改要求进行整改),要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做好督导检查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对整改难度大、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严格执行“五落实”要求,坚决防止整改过程中发生事故。(完成时限:10月9日)

(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

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典型事故、应急救援案例以及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业知识等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分级、分批组织管辖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教育培训并实施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要及时“回炉”补训。(完成时限:10月20日)

(三)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1.各单位要督促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完成时限:10月10日)

2.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选取本行业领域典型事故,适时组织开展全员警示教育。(完成时限:12月31日)

3.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分批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开展应急演练,并组织开展考核,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完成时限:11月20日)

4.各企事业单位要将劳务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完成时限:11月20日)

(四)安全生产风险防范管控行动

1.各企事业单位要按照《德阳市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办法(试行)》(德安委〔2022〕31号)规定,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辨识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风险,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等级,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管控措施,建立风险管控台账(附件1),在风险点位、重点区域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公告警示危险(有害)因素、事故类型、后果、影响范围、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方式、措施落实责任人、报告电话等内容。(完成时限:10月30日)

2.各单位要收集汇总管辖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重大风险管控台账,并报局安全应急管理股汇总存档。(完成时限:11月15日)

3.各单位要按照县局制定印发的《关于印发<中江县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江交〔2023〕20号)执行。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重点监控存在重大安全风险企业,强化监督检查。(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严格按照即将于10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相关规定,并结合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确定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重点整治内容”开展工作,务必把重大事故隐患摸清查实,并督促相关企业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列出各类事故隐患清单,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附件2),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限期完成整改,加强整改核查,确保逐一销号。

1.道路运输行业:要紧盯“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酒后驾驶、屏蔽监控、非法营运以及车辆逾期未年审、未年检、未开展综合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保养、长期异地经营违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逗硬“人、车、户”记分管理,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施“一日一通报”,并跟踪督促惩处到位,形成严管重罚高压态势。严把重点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驾驶员适任关,坚决避免载运车辆长期停运、带病运行和人员松劲懈怠、技能生疏带来的安全隐患。督促客货运输企业加强一线驾驶员安全和应急处置教育,切实防范途径区域落石、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不利影响。(完成时限:12月31日)

2.工程建设领域: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和驻地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对人员持证、到岗、履职等情况的检查。重点检查起重设备、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地下暗挖、瓦斯隧道、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及施工用电、高空作业、动火作业等关键环节的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工程项目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及以包代管等行为。所有重大风险点位的施工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生产制度,监理全程旁站,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落实人员、设备及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对现有项目驻地,要严格执行风险评估机制,周边环境发生变化时立即重新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坚决搬离,评估结果及时报属地交通运输部门备案。项目业主要将安全评估经费、撤离安置费用以及无法就近驻扎产生的合理费用等纳入建设成本,足额保障。每个项目驻地要建立避险公示牌,要明确谁来接收预警、谁来决定撤离、谁在现场组织、紧急撤离路线。每个驻地必须明确一名紧急避险决策人,让听得见炮声的人指挥战斗。要将应急避险作为应知应会内容,组织驻地员工开展全覆盖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鼓励驻地员工人人担任预警员,对发现隐患、提前警示的给予重奖。(完成时限:12月31日)

3.普通公路领域:要以国省干道、农村公路为主战场,要加强对公路桥梁、隧道、长大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部位巡查,加大事故及地质灾害易发多发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公路养护管理相关工作要求特别是四、五类危桥封闭管理,完善道路安防设施,加快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确保公路沿线标志标线设置清晰齐全和完好。强化路网运行监测,多种渠道及时收集发布灾害性气象信息、公路突发事件信息和出行服务信息,引导群众合理出行。要全面排查临崖临水、陡坡急弯、易发山洪地质灾害等重点路段和桥梁、路口、涵洞、隧道等重点部位,确保行车安全。依托公路治超站,强化“双超”治理,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实行“零容忍”,从严从重处罚到位。(完成时限:12月31日)

4.水上交通行业:要严把船舶适航关和船员适任关,严格执行“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行动、恶劣天气限航、停航封渡等制度。有针对性加强赶场渡、船舶集中停泊区等重点水域的巡查频次和力度,充分利用视频监控全天候掌握水上交通动态。严厉打击船舶超载运输、非法夜航等违法行为。(完成时限:12月31日)

(六)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

1.由局政策法规股牵头,负责督促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水平,经常性开展典型案例讲解、现场执法观摩体验、执法技能比武竞赛等活动。(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各单位要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和“强安2023”监管执法专项行动等活动,聚焦重点行业、重大隐患、关键环节和要害岗位等开展精准执法,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或工作开展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要依法对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严格实行“一案双罚”“一案多罚”,对严重违规违法行为依法实行顶格处罚,坚决杜绝现场检查“走马观花”,行政处罚“点到即止”,行刑衔接“以罚代刑”等执法“宽松软虚”的情况。(完成时限:12月31日)

3.局属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监管执法情况,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生产经营单位,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完成时限:12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

(二)制定方案措施。此次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全面检查”方式,各单位要迅速行动,结合本实施方案和管辖行业领域工作实际,细化本单位工作方案或措施,根据工作情况动态调整、统筹协调,务必解决事故问题隐患。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的重要抓手,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对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和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

(四)落实责任倒查。县局将由相关领导,以及局安委办、局机关纪委、局政工人事股、局政策法规股等相关股室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检查整治行动推进迟缓、工作不积极、态度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单位,严肃批评,督促整改,确保检查整治行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地、措施不落实的企业,将及时通过函询、约谈、通报批评、处罚等方式督促整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将依法严肃追责。

(五)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认真加以提炼,固化为制度规范,不断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于9月28日(星期四)前报送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从10月开始,每月23日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及问题隐患整改台账,11月14日前报送管辖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重大风险管控台账,于12月底前,结合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形成工作总结报告报送(报送方式:1.电子档一律通过局应急微信群报送;2.纸质文档交局安全应急管理股存档备查),联系人:李积泽,联系电话:135*****266;联系人:李姣阳,联系电话:137*****703

附件:1.风险管控台账(样表)

2.问题隐患整改台账(样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交通运输 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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