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QCG2016-002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宝塔区人民检察院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高速扫描仪、自动卷宗装订机、计算机工作站、处置蓝光刻录机、1200万像素高清网络电动变焦防暴半球摄像机、高清解码器、中心储存、监视器、交换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要求表)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应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需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能为用户提供完善的服务。

购买标书时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发给招标文件。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11日至1月2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延安市宝塔区财政局一楼110室

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2月2日上午9:00前

2、开标时间:2016年2月2日上午9:00

3、投标开标地点:延安市宝塔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周凤琴陈丽

联系电话:****-*******


延安市宝塔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

二O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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