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的项目询价公告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的项目询价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做好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清理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工作的通知》(琼财资〔2020〕204号)、《海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琼财资规〔2019〕8号)等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拟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公司对我院国有资产开展清查工作并出具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

一、工作目标

一是全面摸清家底。对我院国有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院的国有资产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二是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为我院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提供参考。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21年12月31日为国有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清查范围包括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院全部国有资产(资产********.23 元,数量4331件),即从资产管理系统导出的所有固定资产卡片明细。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查清各部门目前现存国有资产及资产的使用状况,通过核对账实,确定各部门国有资产的盘盈、盘亏、毁损及闲置情况。

(二)分类汇总实地盘点中资产的使用状况,按资产盘盈、盘亏(区分已达到使用年限和未达到使用年限两种情况)、已损坏不能使用以及闲置未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分类汇总,为我院下一步的资产清理报废工作做好基础性工作。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7日

报名方式:以快件投递或直接送达方式(超时送达的报价单不予接受)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金宇东路24号龙华区法院办公室(收)

邮编:******

联系人:卢照东

联系电话:********186*****950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2022年1月4日


标签: 开展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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