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交场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交场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交场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交场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2023]25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廊坊市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834.34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56.14平方米,包括生产运营调度用房1689.32平方米,食堂202.95平方米,车辆维修车间建筑面积为468.76平方米,泵房水池的楼梯间出地面部分17.61平方米,充电桩罩棚277.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78.20平方米,主要为泵房水池。实施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室外管线、大门、门卫、围墙等室外工程。 工程地点为:项目位于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德道北侧、凤翔路西侧。 计划工期264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11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8月10日。其中设计计划工期20日历天,设计计划工作起止日期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10日。施工计划工期244日历天,施工计划工作起止日期2023年12月11日至2024年8月10日,(以实际施工开工时间为准)。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审图合格,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投标最高限价:人民币1710.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2)联合体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职责分工等内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4)其他:/ 3.3本项目采用“双盲”进行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0 09:00至2023-10-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交易业务-工程建设-投标文件上传】菜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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