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南京市涉案车辆管理中心采购服务南京市涉案车辆管理中心采购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南京市涉案车辆管理中心采购服务南京市涉案车辆管理中心采购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南京市涉案车辆管理中心采购服务【南京市涉案车辆管理中心采购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20
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南京市涉案车辆管理中心采购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南京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局

项目名称:南京市涉案车辆管理中心采购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项目背景: 江苏省委政法委、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 厅、江苏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办法》(苏 政法〔2017〕69 号)明确规定各级党委政法委应当加强对涉案财物管理处置工作的领 导协调和监督指导,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进行涉案财物管理处理工作实 行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来源动向明晰、依法及时处理、全面接受监督的原则,有条件 的地区可以建设统一的涉案财物跨部门集中管理中心。 建设目标:通过建设涉案车辆管理中心,实现涉案车辆统一集中保管、信息网上流转、 处置权随案移交和全生命周期管控预警,避免涉案车辆因保管不当导致的价值贬损, 有力维护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与政法各单位办案系统对接,有 效实现涉案车辆管理中心与政法各部门之间关于涉案车辆信息的互通共享,大大降低 办案时间成本,有效提高司法效率,切实保障涉案财物的移送安全,从而规范涉案财 物的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司法质量、效 率和公信力,切实保护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 法治化、智能化和专业化水平。 采购需求:采购满足软硬件功能需求的停车场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221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项目流标。本项目截止投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且只有1家供应商投标。 前期本项目论证、招标均由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流程公开规范,并经专家论证认为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排他性、倾向性条款。 2、项目需求的紧迫性。本项目涉案车辆数量庞大,为避免涉案车辆日常保管过程中的破损、维护、处置造成持续贬值,损害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的权益。加快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3、项目建设的特殊性。本项目信息化平台开发及对接要求:(1)与公检法办案系统对接;(2)与政法业务协同系统对接。涉及政法部门各办案单位执法的系统对接,具有专业性和特殊性,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不易完成采购。 综上所述,鉴于公开招标流标及项目的紧迫性和特殊性,根据政府采购单一来源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适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故建议采购人严格按照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三、公示期限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7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樊白根

联系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101号

联系电话:025*****575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高澜玲

联系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长江路66号

联系电话:025*****867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电话:025*****990

六、附件(见附件)

标签: 车辆管理 采购服务 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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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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