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经开区榔梨产业园一期26亩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长沙经开区榔梨产业园一期26亩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长沙经开区榔梨产业园(一期)26亩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2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榔梨产业园(一期)26亩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项目编号 430*****231*******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2202-******-04-01-******
交易分类 房建市政工程 所属管辖范围 长沙县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经开区榔梨产业园(一期)26亩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已由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经开投批〔2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其他方式融资,招标人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监理、造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区榔梨产业园(一期)26亩地块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

2.2项目地点:长沙经开区榔梨片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长沙经开区,规划用地面积约26亩,总建筑面积约*****m2,包括多层厂房约*****㎡、办公楼约6000㎡、地下车库约7000㎡(提供车位约100个)、仓库约1800㎡、其他建筑物约40㎡等主体工程建设及室外配套工程。可研估算建安工程费9661.64万元。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840日历日,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日期开始计算,至项目竣工验收和结算审核完成为止(含缺陷责任期)。包含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模拟清单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核)、勘察服务(地质详勘),其中,设计服务期:暂定90日历日,监理服务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勘察服务期:20日历日。其余服务期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按发包人进度规定的时间内提交。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编制地勘方案,钻机进出场,按设计点位钻孔安装、立轴校正和开孔,钻孔地质编录,初勘、详勘、施工勘察等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出具地勘报告等。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1、除生产工艺设计外的所有方案、初步设计及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内所有主体建(构)筑物的建筑设计、装修设计、结构设计(含装配式建筑设计但不含装配式构件设计)、专项设计(包含但不限于玻璃幕墙、干挂石材、基坑支护、绿建、海绵城市(如需)等相关设计)、道路设计、园林设计、安装设计(给排水设计、强弱电设计[含线路、设备、强弱电机房、机房内的一切设施设备等所有分项工程]、暖通设计等)、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防雷设计、建筑周边道路绿化环境配套设计、亮化设计等所有需要进行设计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深度达到初步设计扩初深度并满足模拟清单编制要求,应能控制工程投资,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主要设备定货、招标及施工准备的要求,及基坑支护施工图设计的的全部工作(不含燃气设计)。2、涉及土石方开挖的,需按须按区投评统一口径的要求,根据地勘报告岩石基本质量等级分类(完整程度及坚硬程度)将石方分类线展至土石方开挖图中。

■监理服务: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它1、预算审核:审核编制依据合法性、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补充项目计量规则的合理性、适用性;审核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的正确性,项目特征的正确性和充分性;审核工程计量的正确性;审核工料机价格的准确性;审核施工方案及措施项目的合理性;进行综合单价分析,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分析、审核措施项目及措施项目费的合理性;审核编制说明;与编制单位及甲方要求的相关单位进行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出具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成果文件及审核报告书。2、模拟清单编制:整理模拟工程量清单编制基础资料,分析初步设计,确定施工方案,依据施工方案,列出措施项目;列项,确定项目编码、计量单位、描述特征,初步确认工程量,编制模拟工程量清单及计价,主要材料设备询价,确定工料机价格编写编制说明,按甲方要求与相关部门核对后出具模拟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成果文件及编制报告书。3、结算审核:审核结算编制依据的有效性和适用性;审核工程结算依据的完备性;分析施工合同,审核结算方法的适用性;对照竣工图,审核工程量清单项目完整性;进行工程计量,审核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工程计价,审核工程计价的合理性;审核新增项目综合单价分析的合理性;审核签证、索赔、变更等造价的合理性;审核发现的异议,与编制单位及经开区投资评审中心进行核对,确定正确数据,并调整核对后工程量及造价;出具审核报告书。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勘察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1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企业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没有因违法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年10月20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建安费用不少于2898万元或总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类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至少包含设计服务、监理服务、造价咨询服务三项服务内容)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造价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其中中标通知书至少须经建设单位及监管部门盖章。(2)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或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3)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提供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查询截图)。(4)造价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5)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在有效期内),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必须一致(2)拟任监理负责人1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3)拟任造价负责人1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由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如分级,应为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

3.2.7其他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6)接受不超过 2 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并派出项目负责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0月20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11-10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 按2 转1 或者**********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华润置地广场一期12栋402室

邮 编:/邮 编:/

联 系 人:彭林 项目负责人:肖薇(项目负责人)、黄小溪、肖洪锋

电 话:0731-******** 电 话:073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标签: 全过程咨询 产业园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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