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空管工程自动气象观测系统货物招标公告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空管工程自动气象观测系统货物招标公告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空管工程自动气象观测系统采购项目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空管工程自动气象观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及自筹,出资比例为 民航发展基金约占76.3%,自筹约占23.7%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 自动气象观测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空管工程自动气象观测系统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0748-2312CA2147DK
2.3招标范围:采购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二期扩建空管工程自动气象观测系统设备1套;本招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民航黑龙江空管分局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投标人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具备工厂验收(FAT)条件。投标人在收到发货通知后2周内,将系统运送至项目现场。相关时间要求服从招标人安排。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3.2投标人所投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应在国内民航运输机场有使用先例(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所投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属首次应用于中国民用航空气象探测和观测的设备,必须符合2014年1月1日实行的《中国民用航空气象工作规则》(CCAR-117-R2)第177条和178 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民航局空管办出具的“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机场”试验验证评估结论;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唯一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本项目未取得进口产品采购批准,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3.4其他
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 2023-10-20 09:00:00至 2023-10-25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 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传真至 /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 /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按资格要求3.2条款提供的合同或试验验证评估结论、制造商授权(如有,按资格要求3.3条款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按资格要求3.4(1)条款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授权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以纸质形式提供:①付款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资料;②付款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和电话、开户行名称和账号。如无法提供第2条证明资料的,我单位只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凡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中航材招投标交易云平台(http://www.cabidding.com.cn/)完成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20 09:00:00至 2023-10-25 16: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302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0.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5.1 (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20 09:00:00至 2023-10-25 16: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10 09:30:00,地点为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16号白桦林国际B座。或者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A)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2(B)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中国民用航空东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航材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3号 | 地 址: |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里2号楼 | |
邮 编: | / | 邮 编: | / | |
联 系 人: | 刘先生/受理异议联系人:韩先生 | 联 系 人: | 刘翼 | |
电 话: | 024-********/024-******** | 电 话: | 024-******** | |
传 真: | / | 传 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liu-yi@casc.com.cn | |
网 址: | / | 网 址: |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 |
帐 号: | / | 帐 号: | *********备注: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及使用用途 |
日期:2023-10-2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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