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上海港机重工危废处置两年度招标ZPMCNH
上海振华重工-上海港机重工危废处置两年度招标ZPMCNH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就2024-2025年厂区内产生的危废处置项目进行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处置单位,中标单位和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合同。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招标运行工作小组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招标运行工作小组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NH)-ZB2023-10-125
1.2项目名称:危废处置两年度招标
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就厂区内产生的危废进行处置。
1.3项目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汇技路298号(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
1.4项目要求:
1.4.1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分类整理打包(具体包括:1、危废的整理、分类、打包装袋;2、包含吨袋、吨桶等包装费用)、装卸、运输、处置等,由中标方负责按照国家危废管理要求完成。具体产生危废种类以及2023年处置量参考下表:
序 | 危废名称 | 危废 类别 | 危废代码 | 原处置 方式 | 2023年处置重量(吨) (仅供参考) | 备注 |
1 | 废油漆渣 | HW12 | 900-299-12 | R15 | 90 | 涂装车间产生的废油漆渣 |
2 | 废活性碳 | HW49 | 900-039-49 | D10 | 2 | 设备过滤用废活性炭 |
3 | 含油漆包装物 | HW49 | 900-041-49 | D16 | 50 | 沾染油漆的塑料薄膜等包装物、沾染油漆的滤芯,含有抹布、手套等 |
4 | 废铁质包装容器 | HW49 | 900-041-49 | D16 | 70 | 铁质油漆桶、油桶、破碎沾染油漆铁皮、手喷漆罐等铁质容器(以实际状态为准) |
5 | 废润滑油 | HW08 | 900-217-08 | D10 | 2 | 设备产生的各类无法再次利用的润滑油、机油等 |
6 | 废液压油 | HW08 | 900-218-08 | D10 | 5 | 无法再次利用的废液压油 |
7 | 废塑料包装容器 | HW49 | 900-041-49 | D10/D16 | 4 | 塑料油漆桶、油桶、冷冻液、锂基脂桶等塑料容器 |
8 | 废有机溶剂 | HW06 | 900-404-06 | D10 | 60 | 涂装车间废稀释剂等 |
9 | 废油/水混合物 | HW09 | 900-006-09 | D10 | 20 | 冷却液、切屑液等油水混合物 |
合计: | 303 |
备注说明:以上油漆渣、含油漆沾染物中的油漆有含锌废物(招标方使用环氧富锌油漆),请各投标单位投标时注意,如需分析详细成分可联系招标方自行取样分析,费用有投标方自理。招标方联系人:周世达 177*****026
1.4.2上表数量仅供参考,用来模拟测算价格推荐中标单位,实际招标锁定中标单价,按实际处置吨位进行结算。
1.4.3本项目招标接受处置单位和整理打包单位联合体投标,但处置单位最多不超过2家,整理打包单位只允许一家(选取联合报价总价最低单位为中标候选人)。
1.4.4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颁布的部令 第23号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 第三条 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以下简称跨省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以转移至相邻或者开展区域合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以及全国统筹布局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为主。因此本项目危废处置须按照上海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要求,降低危废处置转运风险,按长三角一体化区域实施,所有投标方应当遵守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
1.4.5如投标人为外省处置单位,由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危废处置执行内容,自行关联一家上海市内危废处置单位,用于投标人(外省处置单位)中标后该项目执行托底单位,与项目执行地签订危废处置合同。
托底单位不具备投标人属性,对标投标人资质预审要求,提供本项目危废处置运输路线与拟定实施方案。
托底单位内容包含:
1、当中标人(外省处置单位)处于危废跨省转移备案阶段时,备案过渡期内的项目执行地危废处置由托底单位执行;
2、当中标人(外省处置单位)因跨省运输受限、处置设备检修、许可证书换新等情况,短期无法执行危废处置计划时,项目执行地危废处置由托底单位执行;
投标人中标后,由投标人(外省处置单位)自行关联的上海市内危废处置托底单位相关管理要求、履约细则、结算模式、结算价格与中标人一致。
参与该项目投标的外省危废处置单位必须对其自行关联的上海市内危废处置托底单位有管理、约束协议条款。
总履约期内托底单位不得随意改变,其余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4.6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限为贰年,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动导致签订危废品类豁免,合同内取消豁免危废的处置合作;
1.4.7该危废处置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只有收集资质的收集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1.4.8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危废处置运输路线与拟定实施方案。
2.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2.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单位,提供危废处置工艺流程等相关资料,确认处置方式;
(4)近2年(2021-2022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5)近2年(2021-2022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6)近2年(2021-2022年)未发生企业职业健康问题与职业病事件;
(7)近2年(2021-2022年)未发生相关危废处置违法违规事件及状况,包含转移运输过程以及处置、运输人员的违法违规;
(8)近2年(2021-2022年)未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或接到环保部门提出整改的;
(9)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0)根据生态环境部《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以相邻或者开展区域合作处置设施以及全国统筹布局处置设施为主,原则上不接受危险废物长距离运输。本次危废处置项目招标参照《上海市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完善危险废物监管体制机制,推动落实长三角区域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联防联治实施方案及合作协议,完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机制,鼓励“废铅蓄电池、废包装容器、废酸、废矿物油、废有机溶剂、涂料染料废物等”在长三角区域内利用处置的文件内容。
(11)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及所属车辆、船舶须确保资质证照齐全,经航运、道路、环保、公安部门批准。
(12)近2年(2021-2022年)参与其他危废处置招标项目,且满期完成履约,过程中未发生违约或停滞履约的情况;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排污许可证正副本之一,危废处置许可证正副本之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企业情况简介,包含:厂区平面布局图、生产设施与处理设施图片,危废处置处理设备清单,处置作业原理流程,在职职工人员名单、企业特种设备(注明设备排放标准)、特种作业人员资质;
(4)近2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1-2022年),年限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5)近2年(2021-2022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6)近2年(2021-2022年)的危废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如有处罚即失去预审资格;
(7)近2年(2021-2022年)企业职业健康情况描述;
(8)如危废跨省转移处置,需要提供上海地区危废跨省转移处置的案例及相关资料、许可函(全套复印件,至少1例);投标人(外省处置单位)与其自行关联的上海市内危废处置托底单位的资料提交要求一致(提供与上海地区托底单位的意向书)。
(9)如涉及跨省转移处置目的地危废管理系统接收许可流程(例如:江苏地区),需提供对应的案例及相关资料、批复函(全套复印件,至少1例);
(10)提供近六个月上海市固废管理系统中的危废转移联单明细,与危废转移(本市及跨省)处置的GPS记录;
(11)提供危废处置技术人员资质、主要处置设备、防污染设施相关资料;危废处置运输与路线的实施方案,满足法律法规要求的运输经营资质、证照,相关危废运输车辆、船舶操作人员的从业资格证书;
(12)提供近一年相关危废处置的工艺流程及处置方案,如涉及跨省转移处置,需提供上海地区跨省转移实施方案(至少1例);如为市内转移处置,需提供本市转移处置的案例及相关资料(全套复印件,至少1例);
(13)需提供在转移运输过程中的管理方案,避免在运输过程中出现撒漏、或引发其他关联风险。提供应急处置预案,要求至少包含“防火”和“防泄漏”两个方面;
(14)所有投标人需提供危废转移处置(省内/跨省)与运输单位合作的资料证明(2021-2022年至少一份复印件);
(15)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需提供附件2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盖章)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电子版发至指定报名邮箱,纸质版盖章快递或送至报名地址。
以上材料需列明目录,并装订成册。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详见附件)
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14:00之前(北京时间)停止报名
地 址:电子资料发送报名邮箱
联 系 人:梁志君
报名邮箱:liangzhijun@zpmc.com
电话:021-********
4.评标方式:最低价格法;鼓励合理低价中标,但低价投标人不能保证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能保证中标。
5.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6.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7.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其它注意事项: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9.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十月
附件1: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报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危废处置招标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NH)-ZB2023-10-125),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 | |
企业性质 | |
项目联系人 及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手机 | |
通信地址 | |
邮政编码 | |
投标单位(签章): | |
备注:以上《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概不负责。 |
附件2: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参加上海振华重工(股份)有限为下属上海港机重工有限公司危险废弃物处置招标(招标编号:ZPMC(NH)-ZB2023-10-125)招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标段设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签署投标文件,联合体牵头人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成员一名称)承担;(成员二名称)承担。
6.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
……
年 月 日
附件3:
承诺书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现对项目编号:ZPMC(NH)-ZB2023-10-125;项目名称:危废处置招标 做出以下承诺:
承诺1:近2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承诺2:近2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未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承诺3:近2年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未发生职业健康情况及职业病
承诺4:我司未恶意隐瞒以上任意一种情况,如有隐瞒我司若中标贵单位有权直接取消我司中标结果。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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