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1.广州市黄埔区南山公园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已经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批准,列入广州市城建系统2005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穗发改城[2005]31号)。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及内容:绿化面积约为9000㎡,园建面积约为2000㎡,同时要求对苗木养护一年。
2.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4.1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单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施工企业,且在法律和财务方面均为独立,按商业法律经营;
4.2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格证书(或批准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4.3要求投标单位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本工程类别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的施工企业;
4.4要求投标单位2002年9月至2005年9月来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承接范围内的绿化工程);
4.5项目负责人要求为相关专业人员;
4.6已办理在广州地区施工注册,并且具有在广州地区承接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能力。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核对。
5. 每个报名单位需递交一份报名申请资料。
6.报名时间:2005年 10月 10 日上午9:00~11:30,下午2:45~4:30;
2005年 10月11 日上午8:30~11:30,下午2:45~4:30;
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一楼)
联 系 人:吴先生 刘小姐
电话:******** 传真:********
7.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选取投标单位。方法如下:
7.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大于等于5名且小于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7.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7.3资格审查办法按穗建筑[2005]42号文的规定。
7.4若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家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8.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
8.1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投标单位报名申请表(一式二份);
8.2本公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说明:
1、各报名单位按以上资格预审合格条件(除报名申请表单独递交外)顺序打印目录,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提供与本招标工程专业对口的项目负责人职称证,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报名单位的在职员工。
3、投标单位应确保所选用的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如经业主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本单位工作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准时参加摇珠会,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见证下进行。非经业主同意,取得投标资格的单位放弃投标的,将暂停该单位在市政园林局系统内三个月的投标资格,并将该行为依法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5、本工程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件要求依法设投标限价,并在开标24小时前公布。
6、业主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园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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