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0728破10号关于赣州智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3赣0728破10号关于赣州智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关于赣州智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致:赣州智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定南县人民法院于2023年10月19日作出(2023)赣0728破申1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赣州智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0月19日指定国信信扬(赣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一、债权申报主体
定南县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到期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相关债权人可向管理人申报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以及未决诉讼案件、未决仲裁案件涉及的债权,债权人均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将债权申报资料交至管理人确定的申报地址,管理人在收到债权申报资料后,将审核申报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整,如认为需要补充的,将及时通知债权人补充提交。
1、申报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国际企业中心B10号楼5A层;
2、债权申报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止,具体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申报;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钟琳,132*****003;吴玉珍,132*****267;邮箱:**********@qq.com。
三、债权申报方式
(一)《债权申报登记表》 须写明申报的债权金额、性质、形成原因、经过、有无财产担保等相关事项。机构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登记表中盖章处加盖债权人公章,个人债权人本人应在债权申报登记表中签字处签字并捺手印。如对申报内容需要具体说明的,可以另行附页提交。 (二)债权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及其他组织申报人提交的主体资格材料 1、债权基础文件及债权人的支付凭证。如合同、协议、欠条等各类债权合同文书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流水、对账单等原始履行凭证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四、提交资料注意事项
五、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地点
六、特别提示
特此通知!
赣州智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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