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油库V201F/G两座储罐及基础拆除施工项目
宁波油库V201F/G两座储罐及基础拆除施工项目
宁波油库 V201F/G 两座储罐及基础拆除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宁波油库 V201F/G 两座储罐及基础拆除施工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项目签约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宁波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宁波油库接入华东成品油管网的批复》(油销函〔2023〕 34 号)要求,开展宁波油库接入国家管网公司华东管网的相关工作。国家管网华东中石油宁波油库首站位于宁波油库 2 座 2 万立方米闲置储罐 V201F、V201G 处,计划拆除建设用地上储罐及基础,提供宁波油库首站项目建设用地。按照《关于宁波油库两座储罐及基础拆除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东保〔2023〕号)批复内容,现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2招标范围:宁波油库 V201F/G 两座储罐及基础拆除项目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戚家山街道蒋家村蒋家136号
2.4施工工期:自开工之日起60个日历日(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批复时间为准)。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2.7技术要求: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并满足图纸及相关文件要求。
2.8付款条件: 按照进度付款,当工程全部完工,办理完工验收手续后60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至合同金额的85%;工程结算审计完成,向甲方移交经甲方认可的工程建设施工档案资料后60天内,将剩余合同价款支付给施工承包商。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3.2.2本次招标投标人必须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的承包商。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4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油库新建、改(扩)建、储罐拆除、安全隐患治理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业绩(仅须提供合同封页面、工程承包内容页面、签字盖章页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截图)。
3.5.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提供截图);
3.5.3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管理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安全负责人应具备建筑施工安全或化工安全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不得更换投标文件承诺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如施工过程中特殊原因,需更换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应更换同等资质人员,且每人次处罚1万元,处罚内容将纳入施工合同,处罚金额在工程结算时扣除。
3.7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完成后,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投标人如不参加踏勘也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已认真阅读了招标清单内容。清单中各清单项所列工作内容,如遇缺项或者遗漏,请在投标答疑时提出,未提出的问题,视为有经验的承包商已知包含全部工作内容,不再予以调整。
3.8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3.9参与投标的单位应确认未聘任东北销售公司二级副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高级职务”一般包括:法人代表、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股东、监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总会计师(财务总监)、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或公司章程明确的相对应职务),中标候选人公示后拟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
3.10如投标文件对以上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4.1请于2023年 10月20日13:00:00时至2023年 10月25日23:59:5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每标段500元。(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开标后15日内办理发票开具事宜)。凡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3本次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上银行支付。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
4.5有关交易平台注册、报名、提交等操作问题可参考“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或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4.6标书购买成功的投标人应关注该项目的运行情况,有关该项目的澄清、答疑等全流程信息均于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不另行通知,招标过程中因未及时获取招标投标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31日15:00:00,递交方式为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网址:http://www.cnpcbidding.com)上传。
5.2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请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下载投标人用户手册,并按照相关操作要求完成投标文件提交操作,考虑投标人众多,避免受到网速影响,建议于投标截至时间前24小时完成电子招标平台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239号
联系人:赵培智石俊峰
电话:024-********
电子邮件:zpz-dbxs@petrochina.com.cn
招标机构: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国际软件园F7座
联系人:王楠
电话:024-********/150*****350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咨询电话:**********
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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