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2016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孝昌县2016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孝昌县2016年度中央财政农田水利项目已由孝感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以孝水建[2016]1号招标备案批准招标,项目投资计划约1600万元,已由省财政厅以鄂财农发[2015]119号下达,项目法人已组建,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孝昌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国内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4个标段。
第1标段(合同编号:XC NTSL/2016-1)建设内容为:陡山乡小水源工程、渠道整治、小型泵站改造、渠系建筑物及配套工程整治;
第2标段(合同编号:XC NTSL/2016-2)建设内容为:陡山乡小水源工程、渠道整治、小型泵站改造、渠系建筑物及配套工程整治;
第3标段(合同编号:XC NTSL/2016-3)建设内容为:小悟乡小水源工程、渠道整治、小型泵站改造、渠系建筑物及配套工程整治;
第4标段(合同编号:XC NTSL/2016-4)建设内容为:小悟乡小水源工程、渠道整治、小型泵站改造、渠系建筑物及配套工程整治。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施工资质;
(3)近三年(从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公示官方网页截图及网址)。
(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取得了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水利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持证者);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分别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
(须提供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的社会保险证明)。
(5)取得了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外省申请人拟任本招标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为湖北省水利厅核准的《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中的人员。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招标项目重要要求:
(1)各申请人只能就其中一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将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关键岗位上的人员实行“压证上岗”。
(3)根据孝水建[2015]23号文《关于加强水利建设市场诚信记录应用的实施意见》规定:1、项目参建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国内其它在建水利项目中担任类似职务。在其履职期间参与投标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2、对有不良行为记录(在时效期内)的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4)各标段申请人均需办理孝感市招标投标CA锁。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7家)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须在2016年 1 月 12 日9时00分至2016年 1月 16 日17时00分前登陆孝感市招标投标CA互联网客户端报名,选择投标报名的项目和项目经理。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使用在线电子客户端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500),售后不退。该项费用由招标代理人在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收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1 月 22 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孝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一 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名单确定后,招标代理人将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投标邀请书),邀请合格申请人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
6.4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参加资格预审会议的代表必须为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本人(项目经理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孝昌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高科长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金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27—********
传 真:027—********-8016
2016年 1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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