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三期建设工程学生宿舍供配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三期建设工程学生宿舍供配电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此监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展开,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三期建设工程(学生宿舍)供配电工程

1.2 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

1.3 本工程建设规模:敷设ZRC-YJY22-8.7/15kV-3*300mm2电缆*****米、M-PP拉管1484米、三通井3座、直线井1座、直角井2座、2进8出分界室一座(包含环网柜10面(二进八出)、PT柜2面),配电室一座(包含SCB13-2000kVA干式变压器4台,高压柜10面、低压柜46面、柴发电源柜2面)及本项目应实施的测绘费、设计费、竣工图编制费等;其他详见图纸。

1.4 本工程的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15日,计划总体竣工日期2024年5月30日。施工合同具体工期依据施工承包单位优化后工期。关键节点工期完成时间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约定的合理时间点执行。

1.5 招标范围:北京城市学院顺义校区三期建设工程(学生宿舍)供配电工程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全部监理工程。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单位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投标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

2.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完成过单项合同额60万以上的电力项目不少于1个,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3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高级职称、在职人员、5年以上电力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经验,近三年内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主持过单项合同额60万以上的电力项目不少于1个。在确定中标人后和施工过程中不得担任其他在施或即将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2.4 单位法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需提供母公司授权,上述关系不得同时有超过三个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5 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满为止。

2.6 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8 本项目招标方不收取任何费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编制标书所产生的费用。招标方提供给投标单位的资料、文件,未经投标方允许不得它用。

2.9 本项目要求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后,安排人员在三日内与招标人对接,需在取得中标之日起七天内完成合同签订。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项目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3.1 招标公告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至10月27日16时,逾期不再受理投标报名事宜。

3.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 20 日14时开始至 2023年10月 27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必须拟派项目经理本人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原件,本人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高级职称原件、且其单位开具的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的证明文件以及下述报名资料,在北京城市学院中关村校区(北四环中路269号)报名,报名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原件退回。

3.3 报名资料包括:(1)营业执照(有年检)、相关资质证明、业绩证明(合同首尾页、有公章、金额页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单位需提供此项目投标团队的拟派联系人,其中包括: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以及在其公司任职、社保证明。(3)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须盖单位公章。

3.4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报名资料文件报名审核通过后,统一向通过审核的投标单位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

3.5 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

3.6 关于招标项目的咨询、答疑,统一以邮件的方式联系,可将问题发送到sq0916@bcu.edu.cn邮箱,汇总后统一以邮件形式解答。联系人孙老师,联系电话182*****269,电话不解答关于标书内容、咨询、答疑等问题。

3.7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参加申报投标资格预审的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或者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与我校校级领导人员、基建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项目设计等相关人员进行任何私下接触,确有必要进行交流的,不得私下联系,一律通过本公告公布的电话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学校指定会议室会见,并由校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全程参加进行监督。如有违反上述规定者,一旦发现,即取消申报投标资格,对私下会见的校内人员按严重违反学校纪律给予处分,对其他单位的相关人员也将提请所在单位党组织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我校鼓励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按学校规定程序投标。同时欢迎大家对招标情况进行监督,发现有违反招标纪律的,请及时与我校监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010—********),对于信息属实的给予表扬或奖励。

3.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北京城市学院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北京城市学院中关村校区(中关村创新智库中心)

联 系 人: 孙老师

电 话: 182*****269


标签: 学生宿舍 监理招标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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