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余热锅炉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余热锅炉设备招标招标公告

华能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余热锅炉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10-1-134-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1. 招标条件

华能四川公司彭州燃机项目余热锅炉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彭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彭州隆丰镇。

2.2 规模:华能彭州燃机项目本期拟建设2台套9F级燃机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配置为2套F级燃气轮机及发电机、2台余热锅炉、2套蒸汽轮机及发电机和相关配套设施,本工程同步建设烟气脱硝装置。

2.3 建设工期: 2025 年2月 28日前第一台套”一拖一”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完成168小时试运行,另一台套两个月后完成168小时试运行。

2.4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2台套9F级燃气轮机余热锅炉岛设备招标。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两台套“一拖一”9F级燃气—蒸汽单轴联合循环机组中的余热锅炉岛。具体参数和技术规范详见华能彭州燃机项目余热锅炉岛设备采购技术规范。

2.6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两台套余热锅炉本体和按照工艺要求就近布置在余热锅炉本体周围的其他附属系统(包括烟气脱硝和氨的制备供应系统)的全部勘测与设计、设备生产制造(或分购)与供货、材料供货、设备与材料的检验和试验、设计联络、安装指导、调试、业主雇员培训、参加性能试验等技术服务,最终技术资料的移交等其他必需的服务工作。

2.6 交货地点: 制造厂内车板交货,其中进口设备在国内港口办结进口清关手续后港口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 第一台机组预计投产时间为2025年2月,第二台机组预计投产时间为2025年4月,交货期在合同执行阶段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余热锅炉岛及公用系统设备计划开始交货日期应满足机组实际施工和投产的需要。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项目主机设备制造和供货周期的不确定对余热锅炉供货期造成的影响,在合同执行阶段,投标人不得因原材料和人工成本等因素变化,而调整合同价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所投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A级资质及压力容器制造A1级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机组投产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台套国内F级及以上(400MW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配套的余热锅炉投运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合同首页、项目名称、机组容量、合同签订日期、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投产证明或竣工验收报告)。

3.2.3 其他要求:投标人如与国外F级及以上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设备配套余热锅炉的良好业绩的厂商进行技术合作,应出具国外合资(合作)方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并出具双方合作协议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0日9:00起至2023年10月30日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5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电话400-010-1086。

9. 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华能彭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隆丰镇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182*****385

电子邮件: lyl*********@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程先生

电 话:400-010-1086(平台客服);

400-010-1086转8701(项目经理)限于法定工作日:8:30-17:00

电子邮件:long_cheng@chng.com.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四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彭州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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