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影设备招标公告
投影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CH2005-T-23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的委托,就其单位负责采购的投影设备一批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可提供本邀请函所需采购的正品产品,并能提供与之相配套的服务,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参加本次采购谈判,请于2005年10月10日—2005年10月12日上午9:30—11:00时;下午2:00—4:00时(节假日照常报名)到我公司(苏州竹辉路477号6楼)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于2005年10月 14日下午14:00时到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东区 二楼 开标厅)参加竞争性谈判。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谈判编号:SZCH2005-T-023
二、参加谈判的单位:
1、 苏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2、 苏州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
3、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三、具体谈判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备注 交付日期
1 投影设备 75套 须出实样,进行现场演示 10月底前
参数性能要求:
3000流明,分辨率1024*768,采用DLP数码型投影仪,对比度500:1(ANSI)或2000:1(全黑/全白),带VGA、AUDIO、VIDEO等输入端子,配套120寸电动玻珠幕布,遥控功能,遥控距离大于6米,吊架安装,电动玻珠幕布须固定挂墙安装,需考虑布线、配件及安装费用
四、谈判要求:
1、谈判报价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人员培训、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
2、谈判供应商须是投报产品的生产厂商或得到生产厂商的支持的经销商,谈判供应商若非投报产品的生产厂商,则应在谈判文件中提供投报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授权书原件。
3、谈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谈判供应商可与采购单位联系安排时间自行现场踏勘。
4、上述各项参数性能要求为最低要求,各谈判供应商必须完成满足上述要求,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参数性能进行相关正偏离,本次采购对此不作限制。谈判供应商应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
5、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须提供生产厂商的生产许可证书、企业信誉等级证书、质量体系认证书、质量检验报告、完善计量检测体系合格证书、提供省市级用户名单,提供谈判供应商在苏州地区近两年用户名单、供货合同等。
6、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时应提供实样演示机一套,并进行现场演示,以供评委进行评分。若某一谈判供应商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该实样机将被封样处理。
7、谈判供应商在苏州地区须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并在谈判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谈判供应商所投产品(全部部件)的免费质保期不少于1年(人为故意损坏除外)。
9、谈判供应商应提供详细的售后服务方案。
10、谈判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中提交成交后5年内售后服务的收费明细表(包含材料费用、人工费、上门服务费等今后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以此作为今后时期内售后服务收费的依据,对未列入的项目将被视为免费服务项目。材料费用如有价格上调,维修时不作调整;材料费用如有下调,维修时按下调价执行。
11、设备的交付使用日期为2005年10月底,谈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的特点列出详细的生产、安装、调试计划,人员配置情况表。谈判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在采购单位的协调下,调整自己的安装、调试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以利于整个项目的系统集成,上述调整不得要求追加费用。
12、谈判供应商成交后应配备专人在采购单位的安排下按区域组织集中性的人员培训,并针对个别情况再组织小范围的培训、个别指导,直至所有操作人员都能学会使用该系统。
13、谈判供应商应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24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设备或送修,必须立即提供备用机,并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维修完毕。如有大型活动,谈判供应商应能提供备用机并至现场进行设备维护工作。
14、交货地点:区县乡镇各村,共计约75个点,须配送安装到位
15、质量与验收:
A、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及谈判响应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产品;
B、产品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备件备品、装箱单、资料及包装;所有产品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产品,同时有明确的生产制造厂商。乙方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C、验收期限:标的物全部安装调试后10天内。
16、售后服务:
A、成交供应商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提供2小时以内响应,24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或送修,必须立即提供备用机,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
B、至少提供一年免费上门服务保修。
17、付款步骤:
设备全部完工经安装、验收、合格后一周内支付至总金额的95%。5%的余款在自通过验收之日起一年后的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毕。12、付款方式:银行电汇(外地)或转帐支票。
五、售后服务:
按照谈判文件和谈判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执行。
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向采购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及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即生效。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需向招标机构提交二份备存。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A、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B、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C、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约责任
A、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B、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C、乙方未按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执行,甲方有权聘请其它相关单位为其进行售后服务,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在乙方的质保金中相应扣除,其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
八、谈判程序
1、谈判文件的递送
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三香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 东区 二楼)
递送截止时间:2005年10月 14日下午13:30之前
2、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05年10月 14 日下午2:00之前
地点: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三香路389号行政服务中心 东区 二楼)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携带谈判文件及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过时作弃权处理。
3、谈判供应商按抽签次序分别进行谈判活动。
4、谈判供应商进行产品质量等各因素的介绍;
5、进行价格商讨、售后服务商讨、商务条款商讨;
6、第二次报价;
7、报价超财政预算为不得标;
九、成交标准:
由评标小组综合评审,以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单位确定为最终的成交单位。
评分标准如下:
(一)价格基准分: 60分
第一步:最终报价低于或等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报价。超财政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谈判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
第二步:将进入本步的所有有效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并以此算术平均值确定为基准报价。
第三步:所有的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等于基准报价的得60分;报价每高出1%,得分相应扣减2分;报价每低出1%,得分相应增加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3分,最低得分为57分。
(二)推荐名录:10分
投报产品的生产企业是列入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编制的《终端接收站点国产产品企业推荐名录》里的单位 10分
未列入该推录名录的单位不得分
(三)质量与技术:14分
1、样品得分,最高6分。
2、各谈判供应商所投设备应该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不满足要求的不得标,高于谈判文件技术指标即正偏离酌情加分,最多加3分。
3、投报产品取得的能够代表产品先进性的各项获奖证书,由评委酌情打分,本项最高得5分。(须提供投报产品获奖证书复印件,其权威性、有效性由评委认定)
(四)售后服务:10分
1、安装调试计划及售后服务方案,最高得2分。
2、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构的技术力量、服务体系及人员配备,最高得2分。
3、售后服务收费情况,最高得2分。
4、对采购方人员的培训及技术支持,最高为2分;
5、服务承诺须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对于增加的具有实质性的服务、优惠承诺项目予以加分,最高加2分
(五)公司评价:6分
1、企业综合实力(包括企业规模、企业管理、员工素质、业绩收入、质量认证体系证书、资信等级证书、获得的奖励及荣誉证书等),最高得2分
2、近三年内完成过相关供应项目,最高为2分(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3、谈判文件规范性、完整性,最高为2分。
十、其他事项:
1、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提交的谈判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A、提供谈判声明函等资料(见附件格式表格);
B、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明等证件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C、须提供产品的厂商认证经销商证书等资格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D、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只须带身份证明原件);
E、质量保证期限和售后服务计划(包括服务响应时间,设备维护方式和时间等);
F、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谈判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
G、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H、第一次报价表,须加盖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2、供应商在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交付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保证金交纳账号:
账户名: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分行沧浪支行
账号:****************3
3、成交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后,在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前向采购方缴纳成交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按成交金额的0.8%向本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十一、联系方式:
1、 联系电话:(0512)********-****
2、 传 真:(0512)********
3、 联 系 人: 魏伟
4、 联系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六楼)
十二、请有意参加本次谈判的供应商在收到本邀请函后,若确认参加此次谈判的,请最迟于9月12 日下午4:00时前以本谈判文件后附的确认函格式书面确认参加谈判活动并传真至本公司,迟于该时间的确认的谈判单位将不具有谈判资格。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ΟΟ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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