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建设六马路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已具备施工条件,现决定对本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建设单位: 广州市东山区教育局
1.2工程名称: 广州市建设六马路小学新建教学楼工程
1.3建设地点: 广州市建设六马路5号
1.4招标内容: 土建、室内外装修、水电安装及配套设施等工程施工。
1.5建设规模:新建教学楼为5层、半地下室1层,PC结构的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为:7153平方米。总投资约 850万元。
1.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
1.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先生电话:********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的条件
2.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2 具备本工程所需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
2. 3 具有有效的广州市建筑业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年度登记备案证书。
2.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5 委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是三级或以上资质或相应资质的建造师,并且符合穗建筑[2003]11号文的规定,并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的业绩(类似工程指2002年至2004年以来完成过的:三级资质范围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
2.6 投标人没有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论仲裁和诉讼
2.7 项目经理、主办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
2.8 企业在近三年内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的业绩(类似工程指2002年至2004年以来完成过的:三级资质范围以上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
2.9 安全文明:近一年无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
2.10 具有有效的质量认证(IS9001)、环境认证(ISO14001)和安全认证(GB/T28001)。
2.11 企业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资不抵债的情况)。
2.12 资格预审按照穗建法[2005]161号文的规定进行。
2.13没有参与本项目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制及监理工作
2.1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联合体形式的报名;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处于破产状态的施工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报名
三、投标申请人须知
3.1 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2 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本文件要求内容(但不限于)和格式(包括顺序)如实填报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件),如招标人核查发现有虚假填报的将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权利(如在本工程资格预审完成后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单位投标资格,且不再增补投标人)。
3.3 资格预审申请书格式要求签章和盖法人公章,递交资审文件的复印件必须能同时提供原件核查。对未能提供原件核查部分视作该项不通过。
3.4 资格预审申请书统一采用A4纸幅,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盖正本副本章区分),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申请书需按照目录顺序编制。
3.5 招标资格预审过程中,招标人具有对投标申请人进行核实和要求澄清的权利。
3.6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拟派项目经理及现场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投标文件中不得替换。
四、投标申请人申报资料 (相关证明材料需要准备原件报名时随时核查):
4.1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表(1式2份);
4.2资格预审申请书;
4.3能证明资格合格的相关的证明文件。
五、合格投标申请人的确定
5.1 按附件要求及招标公告第十点。
六、资格预审申请书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书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不予接受。递交地点:与报名同一地点。
七、本次招标工程采用资格预审后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超过12家,则按随机抽取的方式抽取12名作为正式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足12家(大于等于5家),则取全部为正式投标人;当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足5家,则依法重新招标。
八、根据穗建筑[2003]103号文编制投标限价,投标限价于开标24小时前书面通知投标单位。
九、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虚假的情况,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一、本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
十二、报名时间:2005年10月 11 日至2005年10 月 12 日
上午9:30~11:30时;下午2:30~4:3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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