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中医院排烟系统改造第三次询价公告
泉州市中医院排烟系统改造第三次询价公告
我院护理门诊和针灸科的排烟系统使用多年无法正常使用,拟对排烟系统进行改造,现邀请有意向投标单位进行公开询价,因前两次报价单位不足三家,现进行二次公告,具体要求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泉州市中医院排烟系统改造询价
2.项目地点:泉州市中医院
3.询价内容:更换及新增排烟系统34套,其中门诊一层护理门诊排烟系统15套(更换12套,新增3套),该部分排烟管道应连接至五层屋面排放;病房楼八楼针灸二区中医治疗室排烟系统9套;病房楼九楼针灸一区灸疗室排烟系统10套(更换7套,新增3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报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
3.省(市)级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法定发表人参加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须知
1.投标人针对三个区域的排烟系统分别提出改造(更换)方案,方案应说明采用的设备、排烟管道的型号等内容并进行报价,整改措施应确保改造完成后室内的烟雾能及时排放不会聚集。
2.本项目投标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报价,该报价不作为中标价,招标人可进行议价或进行二次招标。
3.投标人应严格按施工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制定安全生产施工措施,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工伤等施工安全事故或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投标人负责。
4.报价:投标价格包含全部主、辅料、人工费用、税费、安全措施、售后服务、保险费用、旧排烟设备拆除等相关费用,招标方不再追加任何相关的一切费用。
5.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如投标人需踏勘现场请与招标人联系自行踏勘。投标人一旦中标,即视为已行使上述权利,表明投标人完全了解现场情况,自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自己的风险后果,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6.项目免费质保期为2年。
7.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应用纸质档案袋密封,封面应至少标记“项目名称、报价人全称、报价日期、联系人”等内容,密封处加盖公章。
四、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0日起至2023年10月26日。
五、投标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6日17:30,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递交投标报价文件地址:泉州市中医院一楼总务科。
七、采购人联系电话:总务科********。
泉州市中医院
2023年 10月20日
标签: 排烟系统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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