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区善琏镇洋里圩区整治工程施工二标招招标公告

南浔区善琏镇洋里圩区整治工程施工二标招招标公告

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洋里圩区整治工程施工二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洋里圩区整治工程已由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以浔水发[2015]6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65%:35% ,项目法人为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局。该项目划分为施工一标和施工二标,共两个施工标段。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洋里圩区位于湖州市善琏镇,东临善琏塘,南到三里港,西北以大木漾港为界,圩区总面积4.4km2,合0.66万亩。本圩区由新桥、洋北埭、洋里、法三圩四个自然圩组成,涉及2个行政村,分别是港南村和平乐村。本工程主要内容为整治圩堤总长9.55km,其中新建土堤2.57km,新建复式堤防1型1.35km,新建复式堤防2型3.37km,新建复式堤防3型1.70km,新建防洪墙0.44km,新建防浪墙0.12km;新建闸站5座,总装机171kW,闸孔总净宽25m;新建水闸3座,闸孔总净宽35m;新建涵洞4座,单座规模2×Φ80cm;本工程属小(2)型工程,工程等别为Ⅴ等,堤防、闸站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其它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概算总投资为2715万元人民币。

2.2 各标段招标范围分别如下:

施工一标主要招标内容为:西建桥港以北部分的圩区圩堤整治工程、湾里闸站、西建桥水闸、新建涵洞2座等;以及为修建上述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本标段概算建安工程投资约750万元,计划工期8个月,质量目标为合格。

施工二标主要招标内容为:西建桥港以南部分的圩区圩堤整治工程、东浜闸站、洪泥桥闸站、庙桥头闸站、法三圩闸站、大坝桥水闸、卞家埭水闸、新建涵洞2座等;以及为修建上述工程所需的临时工程。本标段概算建安工程投资约1500万元,计划工期8个月,质量目标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均以网页下载的方式发放,下载的网址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 ztb.huzhou.gov.cn)。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招标清单等。

4.3潜在投标人应将投标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可匿名)提交至招标人如下信箱:zjddzb888@126.com,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16年1月23日。招标人将于2016年1月26日前网上发布补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3日上午9:30时,地点为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具体开标室详见中心大厅公告)。

5.2 招标代理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各投标人收取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成本费每标段每本500元。

5.3 所有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前缴纳完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开标前未递交的则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廉洁守信承诺书》由投标人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湖州市行政服务网http://ztb.huzhou.gov.cn“公共资源交易”栏目)自行下载,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8、特别说明

本工程共分2个标段:施工一标、施工二标;潜在投标人允许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被推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参与下一个标段的开标,但不再参加下一个标段的评标。开评决标的顺序按施工一标~施工二标进行。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指挥部 招标代理人: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浔区善琏镇振兴北路300号 地 址:杭州市杭海路238号森禾广场B座15楼

邮 编:31300 邮 编:310000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陆先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16 年 1月 11 日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 格 条 件 内 容

企业

1

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近3年(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南浔区水利局查询为准)。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3年(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南浔区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南浔区水利局查询为准)。

4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5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6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岗位证书。

7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均不得相互兼任。

其它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2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3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及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连续近三个月的证明文件;近三个月是指2015年10月1日以后的)。

标签: 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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