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工业园区污染监测设备购置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曲沃县工业园区污染监测设备购置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曲沃县工业园区污染监测设备购置及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GK*****(0632-2311HWLL1720)
2.项目名称:曲沃县工业园区污染监测设备购置及运维服务项目
3.最高限价:人民币*******元
4.采购需求:本次采购共一包,所投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NOx分析仪 | 1 | 套 |
2 | CO分析仪 | 1 | 套 |
3 | SO2分析仪 | 1 | 套 |
4 | O3分析仪 | 1 | 套 |
5 | 动态校准仪(带光度计) | 1 | 套 |
6 | 零气发生器 | 1 | 套 |
7 | PM10颗粒物监测仪 | 1 | 套 |
8 | PM2.5颗粒物监测仪 | 1 | 套 |
9 | 气象五参数仪 | 1 | 套 |
10 | 数据传输系统(数据采集仪)及软件 | 1 | 套 |
11 | 采样总管、机柜、安装材料、标气及减压阀等 | 1 | 套 |
12 | UPS不间断电源(4小时) | 1 | 套 |
13 | VPN加密传输系统 | 1 | 套 |
14 | 挥发性有机物vocPAMS在线监测系统 | 1 | 套 |
15 | 视频监控/人脸门禁系统 | 1 | 套 |
16 | 运维服务 | 1 | 年 |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到货,到货后1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23日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10月2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线上获取。
3、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投标人,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请跳过此步骤;
(2)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327.html)完成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辅助纸质投标文件3份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系统。
2.投标文件须使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开标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开标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针对本招标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5.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临汾市生态环境局曲沃分局
地址:临汾市曲沃县花苑路
联系方式:0357-*******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西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源区长兴南街8号阳光城环球金融中心写字楼B座9层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盖志忠、谷华、李馨
电话:136*****771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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