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蒲河校区警体馆内部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蒲河校区警体馆内部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蒲河校区警体馆内部装修工程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采购单位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 15:5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二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1月03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二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5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徐佳、刘畅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801、805 | ||
采购单位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024-********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徐佳、刘畅024-********-801、805 |
项目概况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蒲河校区警体馆内部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我公司见报名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也可以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现场购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B-GJZ2023-0048-01
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蒲河校区警体馆内部装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蒲河校区警体馆内部装修工程;
2、项目单位: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3、建设地点:沈阳市于洪区沈北西路116号;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6、项目概况:主要对警体馆内部分区域进行装修,包含但不限于现有粉化地面处理;窗收口;铺设防滑地砖及过门石材;安装吊顶;安装陶铝吸音板;安装穿孔石膏板及包管;安装电动窗帘及暖气散热器;喷涂涂料及修补石膏板墙面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7、采购预算:******.22元;
8、计划工期:45天
9、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10、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以及国家、辽宁省、沈阳市等现行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符合设计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45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我公司见报名邮件后通过邮件方式将采购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也可以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10房间现场购买
方式:供应商在上述期间内,将下列报名信息发送至lngcdd@163.com: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所报项目名称、开具发票信息,并附采购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收款单位: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账号:061*****040******;汇款摘要:GJZ2023-0048,单位或个人汇款均可,个人汇款的应在邮件中备注汇款人姓名),无需提交其他报名材料。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二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楼第二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徐佳、刘畅024-********-801、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佳、刘畅
电 话: 024-********-801、805
标签: 装修工程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