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青山区区委广场绿化零星维修工程
(招标编号:GC2023-485)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青山区区委广场绿化零星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包头市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青山区政府)场彩虹造型底座铺装塑木区政府东侧)场造型灯维修及零星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山区区委广场绿化零星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山区区委广场绿化零星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贵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
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
3.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
果为准。
3.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ist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0月20日16时00分到2023年10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
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度A座18
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
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现委托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青山区区委广场绿化零星维修工程以竞争性磋商的方
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青山区区委广场绿化零星维修工程
2采购编号:GC2023-485
3采购内容:青区政府广场彩虹造型底座铺装塑木区政府东侧广场造型灯维修及零星
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小: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
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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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
3.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
果为准。
3.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Iist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1)出示法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
(4)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五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六采购文件出售地点: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
大厦A座18层)
七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10月20日-2023年10月27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止,下午14:30-17:00止)
八磋商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下午15:00分。
九磋商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传媒大厦A座18层。
十采购文件请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至磋商地点,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不
予接受。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派12位代表包括拟授权委托人出席磋商会议。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2.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市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
电话:0472-
*******采购代理机构: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翟羽佳
联系电话:0472-
*******邮箱:zyzb6666vip.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包头市青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智卓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传媒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翟羽佳
电话:0472-
*******:
电子邮件:zyzb6666vip.163.com
把标人或其铝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人霜露住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