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镁一体化配套建设危化品装卸栈台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金属镁一体化配套建设危化品装卸栈台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镁业公司”)金属镁一体化项目配套建设危化品装卸栈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进行,并于2015年6月16日~7月1日进行了项目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要求,现就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等情况发布本公告,邀请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本次评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危化品装卸栈台项目

2、拟建地址: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工业区

3、项目概况:盐湖镁业2010年报批了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由10万t/a金属镁装置、400万t/a选煤厂装置、240万t/a焦化工程装置、100万t/a煤制甲醇装置、100万t/a DMTO装置、80万t/a电石装置、50万t/a电石法PVC装置、35万t/a氧氯化法PVC装置、100万t/a纯碱装置、10万t/a氯化钙装置及16万t/a PP装置等项主体装置,以及全厂性公用工程如供热中心工程、铁路工程等项内容。

根据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的物流需要,拟在甲醇装置南侧、供热中心北侧,按照铁路运输的相关设计规范设置危化品装卸栈台(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总投资约3200万元。本项目设计3条装卸线,由南向北依次为I8股道:电石装车线,I9股道:甲醇卸车线,I10股道:粗苯、煤焦油及液化石油气(DMTO装置的C4、C5产品)装车线,年装卸能力:甲醇110万t、焦油13.264万t、粗苯3.316万t、液化石油气9万t、电石40万t,年操作时间2000h,间歇操作。

本项目是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的物流配套工程,拟采用技术成熟的新工艺、新设备以及仪表自动控制措施,力求主要技术指标先进,以确保装卸栈台运行安全;在满足产品质量及生产安全前提下,力求简化以减少工程投资和运行费用,提升工程经济合理性。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该地区的环境空气中PM10、SO2、NO2、甲苯、苯、甲醇的浓度均符合所采用的评价标准,环境质量较好。

(2)地表水环境:监测资料表明,格尔木河的各污染因子的监测浓度均满足《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要求。

(3)声环境:厂界外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GB3096-2008的3类标准。

(4)地下水:工程区地下水为淡盐卤水,不适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为自然本底状态。

(5)土壤:工程区不属于农田、蔬菜地、茶园、果园、牧场、林地、自然保护区,土壤为盐渍土,为自然本底状态。

三、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1)本项目的废气为无组织排放,在采用浮顶罐、气液相平衡装卸车作业、液相管残留液收集与氮气吹扫和送甲醇装置火炬燃烧处理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后,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环境影响很小。

(2)本项目的废水排入工业园污水厂集中处理,无废水排入地表水体,对该区域的水环境无影响。

(3)本项目的厂界噪声可达到3类标准,厂界周围空旷,无声环境敏感目标,因此对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4)本项目在设备检修时产生废机油、滑润油,含油手套、棉纱等工业固体废弃物,收集后委托开发区危废填埋场处置。

四、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本工程采用全自动双管装卸车臂密闭作业,装卸车作业废气均送甲醇装置火炬气系统烧除;采用多层复合材料的吨袋、自动包装线充氮密封包装电石后装车。

(2)本工程无工艺废水排放。设备故障检修废水、消防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接入园区污水厂集中处理,不排入地表水体。

(3)本工程无高噪声设备,噪声排放强度在65~85dB(A),对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厂界的影响贡献可以忽略不计。

(4)本工程无工业固体废物排放。设备检修的废机油、润滑油以及含油手套、棉纱等,按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的危废委托处置协议,由开发区危废填埋场处置。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工程依托已建成的铁路专线I-8、I-9、I-10股道,设立全厂性公用工程:危化品装卸栈台,用于金属镁一体化项目大宗原辅料、副产品的装卸。为节省工程投资,本工程公辅工程依托邻近装置街区以及金属镁一体化项目总体公用工程。

本工程在察尔汗工业园区建设,是金属镁一体化项目的配套公用工程之一,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规划,设备自动化程度高,有效减少废气排放,环境影响较小。在工程建设和运行中认真实施工程设计的环保措施后,实施本项目是环境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

在本公示期内,向镁业公司或环评单位索取有关信息。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①对本项目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及态度;②对当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③本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④对本项目环保措施的改进建议和意见;⑤对本项目的其他建议和要求。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本项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信息公告期内(2016年1月8日~1月22日)。

十、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青海盐湖三元钾肥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牛工(HSE部)

联系电话:187*****744

2、评价单位:中蓝连海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蔡经理

联系电话:***-********

请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的信息。

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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