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供销投资有限公司烘干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清远市供销投资有限公司烘干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清远市供销投资有限公司烘干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清远市供销投资有限公司烘干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清远市供销投资有限公司烘干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新镇七号区8幢大楼首层A06(分享大厦)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11 月 10日 15 点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DR2023-CG-010 项目名称:清远市供销投资有限公司烘干线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含税*******.00元 采购需求: 1. 标的名称:清远市供销投资有限公司烘干线设备采购项目 2. 标的数量:详细请参照参数表 3.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编号:XDR2023-CG-010 (2)标的内容一览表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3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提交前2023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承诺)。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函》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政府采购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7)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承诺): ①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②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投标;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投标人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新镇七号区8幢大楼首层A06(分享大厦)。 方式:现场领购。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其身份证需原件核对);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0 日15 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新达嵘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新镇七号区8幢大楼首层A06(分享大厦))。 开标时间:时间:2023年11月 10 日 15点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新达嵘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评标室(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新镇七号区8幢大楼首层A06(分享大厦))。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3年10 月23 日09 点00分至2022年10月27日17 点30分止。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远市供销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连江路18号2层 联系方式:0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新达嵘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横荷新镇七号区8幢大楼首层A06(分享大厦) 联系方式:180*****8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小姐 电话:180*****850 |
标签: 烘干线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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