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全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卫健局、总工会,各相关医疗保健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工会关于举办全区卫生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全区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竞赛组织和实施工作,现将《南宁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宁市总工会
共青团南宁市委员会 南宁市妇女联合会
2023年10月1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南宁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广西建设的重要论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和卫生健康崇高职业精神,推动南宁市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市卫健委与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联合举办全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为确保竞赛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竞赛目的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广泛深入开展符合新时代特点的妇幼健康系统职业技能竞赛,在南宁市范围内开展妇幼健康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激励广大妇幼健康服务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岗位练兵,切实提高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展现妇幼健康服务系统勤奋学习、精通业务、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妇幼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竞赛主题
关爱妇幼 护卫健康
三、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南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南宁市总工会、共青团南宁市委员会、南宁市妇女联合会
承办单位:南宁市妇幼保健院
四、组织机构
成立南宁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全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组 长:李琳珊 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韦贵乐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傅奕臻 共青团南宁市委副书记
杨 文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副组长:何宁宇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谢周华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负责人
张绍峰 市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主任
陈佳璐 共青团南宁市委青年发展部负责人
何 旻 市妇联妇女发展部部长
组 员:庞智东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许小玲 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宣传动员、竞赛筹备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监督组、筹备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具体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李琳珊 市卫健委副主任
副组长:何宁宇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谢周华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负责人
张绍峰 市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主任
陈佳璐 共青团南宁市委青年发展部负责人
何 旻 市妇联妇女发展部部长
庞智东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宁 旦 市妇幼保健院医务部部长
主要职责:负责竞赛活动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监督组
组 长:覃华波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
组员:邹大勇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黄森南市卫健委机关纪委工作人员
刘永森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竞赛活动监督工作,确保竞赛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性。
(三)筹备工作组
组 长:何宁宇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组员:谢周华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负责人
许小玲 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副科长
庞智东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宁 旦 市妇幼保健院医务部部长
主要职责:负责对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妇幼处竞赛笔试及技能操作题库事宜,组织专家从题库中抽选题目进行笔试、技能操作及制定操作技能评分标准。在监督组指导下完成相关试题交接。
(四)现场工作组
组 长:庞智东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组员:卢长江市妇幼保健院护理部主任
黄桂凤 市妇幼保健院质管科科长
卢 娜 市妇幼保健院医务部干事
林英葵 市妇幼保健院院办干事
主要职责:负责笔试、技术操作技能考场的场地布置、用物准备、现场组织、评分等工作。负责会场布置前期工作,负责竞赛当天会场协调、评分、汇总分数排名等考务工作。“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项目评委由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从市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专家组成员中抽取专家担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项目评委由市卫健委妇幼健康科邀请相关专家担任。负责根据技术操作技能竞赛项目团队操作内容,安排工作人员配合参赛选手进行比赛。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邹大勇市妇幼保健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组员:黄晓华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科长
姚瑞兰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干事
陆桂平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干事
主要职责:负责竞赛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对整个竞赛活动的对外宣传,进行竞赛活动的拍摄录制。
(六)后勤保障组
组 长:蓝 智 市妇幼保健院院办负责人
组员:覃露瑶 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科长
黄德天 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科科长
罗会毅 市妇幼保健院信息科干事
商铭启 市妇幼保健院总务科干事
主要职责:负责竞赛活动现场的布置、秩序维护、音响管理、午餐供应、道具准备、车辆安排等。
五、竞赛内容
竞赛设“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4个项目。竞赛内容包括相关政策规范、专业知识和技术操作技能,具体事宜参照全区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详见附件1)。
六、竞赛项目及形式
竞赛共分为初赛、选拔赛和决赛3个阶段。
初赛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卫健局组织本辖区开展竞赛,采取综合笔试形式。参赛的委属医疗保健机构、南宁市辖区内各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统一要求制定竞赛方案并自行组织,初赛完成后与各县(市、区)、开发区的参赛队一同参加全市选拔赛。
选拔赛由市卫生健康委和市总工会组织,委托南宁市妇幼保健院承办,选拔参加决赛的选手。选拔赛包含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等2种形式进行,在“危重新生儿救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项目中各选拔1名优秀选手参加决赛。2023年6月17日已举办南宁市第六届母婴安全技能竞赛(以下简称“母婴安全技能竞赛”),参加本次“危重孕产妇救治”项目选拔赛人员为母婴安全技能竞赛医师个人奖一等奖人员,因母婴技能竞赛已包含技术操作技能,本着节俭办赛的原则,本次竞赛采取笔试加赛选拔1名优秀选手参加决赛,不再安排技术操作技能环节。
(一)综合笔试。每个队员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综合笔试。笔试时间60分钟。
(二)操作技能竞赛。每个队员根据参加的竞赛项目参加本项目的操作技能竞赛。操作时间30分钟。需要团队操作的内容,比赛时统一安排工作人员配合选手进行比赛。
七、参赛范围与组队要求
(一)参赛范围
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危重孕产妇救治、危重新生儿救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工作的妇幼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参赛人员要求具体如下: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2.具有参赛项目相应的执业资格、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且在现机构执业1年以上(截至2023年5月1日)。
3.从事妇幼健康技术服务的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截至2023年5月1日)。
4.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专业技能。
5.医德医风好,群众口碑好,责任心强,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法违纪情况。
(二)组队要求
初赛要求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委属各医疗保健机构、南宁市辖区内各社会办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分别选拔“危重新生儿救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项目1名优秀选手组队(各机构如有分院的,分院参赛人员统一参加总院选拔后,由总院确定人员组成参赛队伍,分院不再另行组建队伍参赛)。
选拔赛参赛组队以各县(市、区)、开发区,委属医疗保健机构、南宁市辖区内各社会办医疗机构为单位组队参加。部分医疗保健机构因科室不全或人员较少达不到组队条件的,可只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单项个人竞赛,单个项目最多选拔1人参加竞赛。每支代表队由领队及联络员1名、参赛队员1-3名组成。由各单位负责组织竞赛相关的职能部门人员担任领队及联络员。每名参赛队员只参加“危重新生儿救治”、“宫颈癌防治”、“儿童眼保健”项目中的1项竞赛。
八、竞赛计分
(一)个人成绩计分。个人选拔赛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技术操作技能竞赛2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 60%、40%的分值比例相加组成。
(二)团体成绩计分。团体选拔赛总成绩为综合笔试、技术操作技能竞赛2个部分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按照 60%、40%分值比例相加组成。“危重孕产妇救治”项目成绩不计入团体成绩。
(三)竞赛成绩并列时的优先规则。个人选拔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按照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单项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选手;如果仍无法决出,现场通过综合笔试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选手。团体选拔赛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先后按照综合笔试、操作技能竞赛单项成绩的高低决出排名在前的参赛队;如果仍无法决出,现场通过综合笔试加赛题目的方式产生排名在前的参赛队。加赛题目分数仅作为排序使用 ,不计入个人或团体选拔赛总成绩。
九、奖项设置
(一)荣誉奖励
1.“南宁市技术标兵”称号。对4个竞赛项目个人选拔赛总成绩第一名的参赛选手,综合其政治表现情况(遵纪守法方面),报请市总工会核准后,给予“南宁市技术标兵”称号,并推荐参加全区决赛 。
2.“南宁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对4个竞赛项目个人选拔赛总成绩前三名中35岁以下的参赛选手,报请共青团南宁市委核准后,给予“南宁市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3.“南宁市巾帼能手”称号。对4个竞赛项目个人选拔赛总成绩排名第一的女性参赛选手,报请市妇联核准后,给予授予“南宁市巾帼能手”。
(二)个人奖。4个竞赛项目的决赛个人总成绩第1名为个人一等奖 ,第2-3名为个人二等奖 ,第4-6名为个人三等奖,结合报名情况酌情设立若干个人优秀奖。
(三)团体奖。选拔赛各团队中总成绩第1名的为团队一等奖 ,第2-3名的为团队二等奖 ,第4-6名的为团队三等奖,结合报名情况酌情设立若干个团队优秀奖。
(四)优秀组织奖。对竞赛开展过程中,活动覆盖面大、职工参与率高、工作成绩突出、为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十、进度安排
(一)赛前筹备(9月1日至9月15日)。市卫健委会同市总工会按照全区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要求,制订南宁市技能竞赛实施方案,成立竞赛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命题,积极开展宣传,营造良好的竞赛氛围。
(二)初赛(9月15日至10月30日)。各县(市、区)、开发区卫健局,委属各医疗保健机构、南宁市辖区内各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开展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选拔优秀竞赛人员参加全市选拔赛,并认真组织填写《南宁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报名表》(附件2)和《南宁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参赛回执》(附件3),并将报名表的盖章纸质版(一式三份)及电子版、参赛回执电子版于2023年10月31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市妇幼保健院医务部(收件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友爱南路9号南宁市妇幼保健院,电子邮箱:sfyywk@163.com)。符合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逾期未报名,视为放弃比赛。
(三)选拔赛(11月1日至11月12日)。具体时间待定,以竞赛补充通知为准。完成各项竞赛选拔赛活动。
十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卫健局,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的重要意义,按照本工作方案的要求,落实各项工作,选拔优秀人员,开展技术能力培训和演练,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开展。
(二)全员练兵,提高能力。各医疗保健机构要以技能竞赛为抓手,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岗位练兵活动,要把更多的医疗技术人才吸引到轰轰烈烈的大练兵、大比武、大竞赛活动中来,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能,切实提高医务人员操作技能和业务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在开展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过程中,注意收集信息、总结经验,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崇尚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四)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各县(市、区)、开发区卫健局,参赛的委属各医疗保健机构、南宁市辖区内各社会办医疗机构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选拔,对参赛人员资质严格审查,严禁一切舞弊行为,一旦发现则取消相关选手和单位的参赛资格。
联系人:市妇幼保健院医务部卢娜,联系电话*******。
附件:1.竞赛内容
2.2023年广西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习题册
3.南宁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报名表
4.南宁市妇幼健康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参赛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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