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市“大榕树·温思政”实践教学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温州市“大榕树·温思政”实践教学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在温各高校,各县(市、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统筹推进温州市“大榕树·温思政”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构建一批具有体验性、参与性、情境性的“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根据《温州市“大榕树·温思政”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实施方案》(温教高〔2023〕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大榕树·温思政”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快我市“大榕树·温思政”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支持大中小学挖掘现有的校内外基地、场馆,将特色专业、特色课程与赓续红色血脉紧密结合,建设一批有一定场馆设施、有系统的展览内容、有专业的讲解员队伍、有较强的接待能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的市级“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构建立体式“大思政课”。

二、申报对象

在温高校、全市中小学、中职学校,市级及以上中小学研学实践基(营)地(以下简称“研学基地”)。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大中小学校、研学基地涵盖爱国主义、国防教育、红色革命教育、党史新中国史教育、科学精神、尖端科技、工业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乡村振兴等类型基地或场馆均可申报。要求具有鲜明特色和思政课教育意义,在本地区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和影响力;

(二)基地场馆能够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大思政课实践活动,通过参观学习、专题培训、集中宣讲、媒体传播、实践体验等形式,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深入解读国际国内形势、解读党和政府的政策措施,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能够开设与学校教育内容相衔接、学习目标明确、主题特色鲜明适合大中小学不同学段学生的思政课实践教育课程;

(三)基地场馆配备思政课教育基地联络专员,专门负责组织协调大中小学生思政教育实践活动;配备思政课专业指导教师,能够提供面向大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和指导服务;

(四)基地场馆接待能力较好,场地空间较为开阔,原则上至少能够同时容纳50人参加活动,能为大中小学生集体思政课实践活动开辟“绿色通道”;

(五)已获评市级师德涵养基地暨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基地、市级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实践教育基地的不再参加申报。

四、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建设成员单位和研学基地均可申报,填写报送《温州市“大榕树·温思政”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以及相关场景图片资料等。

(二)县级初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遴选条件择优遴选推荐1~2个单位参与市级遴选(含研学基地名额可适当增加)。

(三)综合遴选。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推荐单位进行综合评定,视情况开展实地复核,择优确定入围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授牌命名。对经遴选通过的基地进行授牌、命名,同时按照功能定位和任务要求,加强工作跟踪指导,定期对基地工作成效进行复查验收,实行动态管理,促进其在思政教育建设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四、其它事项

请参评各校填写《温州市“大榕树·温思政”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立项申报书》附件1,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2, 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共同体成员单位可直接申报,由牵头单位汇总。申报材料电子版与盖章扫描件于9月29(周五)中午12:00前通过浙政钉报送至市教育局高教处(联系人:黄挺亮,联系电话:138*****509********)。

附件:1.温州市“大榕树·温思政”实践教学基地申报表

2.申报汇总表

中共温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温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13日

标签: 教学 申报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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