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医院暨假肢修配康复中心勘察(二标段)招标公告

安康医院暨假肢修配康复中心勘察(二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安康医院暨假肢修配康复中心项目勘察(二标段),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5]40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昌市优抚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拆迁补偿资金、本级福彩公益金及争取中央、省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宜昌市优抚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地质详细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17.54平方米,假肢修配康复中心主要设有门诊大厅、药房、收费、手术室、检查室、功能评定室、治疗室、学术报告厅、假肢矫形生产间、办公室、食堂、病房和活动室;安康医院主要设有检查室、治疗室、病房、护士办公室、医生办公室、会议室。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1400平方米,主要设备用房、泵房、房等辅助用房等地质详勘。
  2.2招标范围:宜昌市安康医院暨假肢修配康复中心项目岩土工程勘察。
  2.3勘察周期安排
  详细勘察阶段: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详细勘察报告文件。
  2.4工程建设地点:宜昌市高新区厦门路2号。
  2.5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地质勘察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要求,同时满足本招标文件附件《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的要求以及施工图设计、审查要求,出具满足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6安全生产: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达到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1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原件)。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投标报名,投标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 9日上午09时30分至2016年1月19日上午09时30分止,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2 月4 日上午09时30分。请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 室,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开标会   本工程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 室进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7.本工程施工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16年1月9日。
  招标人:宜昌市优抚医院
  联系人:宋有明
  联系电话:180*****0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兴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开华
  联系电话:0717—*******-****
  2016年1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医院 假肢 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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