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监测仪表采购公告
辐射监测仪表采购公告
辐射监测仪表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辐射监测仪表
1.2 采购单位:原子高科华北医药有限公司
1.3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保证辐射工作场所监测质量,实现辐射场所的放射性污染测量与X-γ辐射剂量率测量,及工作人员所佩戴的个人剂量报警仪等检测项目,用于工作场所监测、环境监测及个人剂量监测使用。
2.1采购范围:表面污染测量仪共10台,X、γ剂量率仪共10台,便携式γ谱仪共1台,G-10个人剂量报警仪共25台。(以上设备检定合格需提供第三方检定证书。)
2.2交货期: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设备交付。
2.3交货地点:河北省涿州市松林店镇松高路原子高科华北医药有限公司。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 资格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中国宝原、中国同辐、原子高科禁止业务往来的供应商名单和黑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2.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 业绩要求:近三年有类似产品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清单或供货范围描述页及甲乙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
4. 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提供信用中国报告等。
5.代理商要求: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生产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项目主体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否则相关谈判结果均无效。
4.1采购文件的售价: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采购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请供应商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
2023年10月20日18:00 — 2023年10月25日17:00 (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采购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供应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应答。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采购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供应商不得参与应答。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应答文件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应答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2)购买采购文件的厂家在提交应答文件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 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1月 10 日 9时 00分。
地点为: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注:供应商须在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采购项目初次网上报价:等待招标平台对标书费付款确认之后,供应商可以对报名参加的项目进行网上报价,录入报价,上传报价相关附件(格式详见应答文件报价函及投标总价),提交完成初次报价。
初次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同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6 谈判时间和地点
6.1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 2023年11月10日10时0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0?2?0?2?0?2?0?2?0?2?0?2?0?2?0?2?0?2?0?2?0?2?0?2?0?2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一层会议室。
6.2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放弃该轮次谈判。
注:谈判过程中须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最终报价:当收到平台信息再次报价时候,需要录入最终报价。
7 其他
7.1 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
7.2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单位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7.3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采购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8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核建大厦二层
联 系 人:周佳奇
电 话:188*****282
电子邮件:zhoujq@puyuan.com
采购文件异议接收人:纪检监督部
电话:021-********(不接受采购文件的疑义,仅接受对资格条件及评审办法的异议)
电子邮件:cnscjjjd@puyuan.com
采购单位:原子高科华北医药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标签: 辐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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