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全州县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重项目招标公告

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全州县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重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全州县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重)

二、项目编号:2023-JQGCQZ-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货物名称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禽蛋类

同按年签订,由招标人对中标人本年度综合考核满意后可续签一年,综合考核不通过的不予续签,最长服务不超过2年。

广西桂林市指定地点

2

鸡鸭类(宰杀好的新鲜鸡鸭)

3

鲜肉类(猪肉、牛肉、羊肉、鱼肉等)

4

蔬菜类

5

水产类

6

调味品干杂香料类

说明

1.报价方式:

1.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30万元/年,两年预算总金额为260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金额,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1.2投标报价按综合折扣率(%)报价,投标人报价范围:综合折扣率≤94%,超出报价范围的,其投标文件无效。即某食材的结算金额=该食材实际采购数量×该食材供应基准单价×中标综合折扣率(%)。

1.3 投标人必须就“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结算方式

2.1食材供应基准单价:同一食材的供应基准单价以桂林市当地大型超市(如:桂林市沃尔玛、桂林市冠超市、力源等)或农贸市场(如:桂林市西门菜市、桂林市乐群菜市、桂林市清风菜市等)或全州当地的星港百货、大旺旺超市、全州县东门菜市场的平均单价(特价商品除外)确定。食材供应基准单价每月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进行市场调查确定一次。(注:供货协议期内的每一个定价周期,除消费物价指数(CPI)发生大幅波动等特殊情况除,不允许供货单位上调本定价周期内的物资协议价。)

2.2本项目供货期内采购预算金额为130万元/年,两年预算总金额为260万元,该预算金额不等于实际结算价款。供货期限内相应食材实际结算价款按招标人实际采购数量、食材供应基准单价、中标人承诺的中标综合折扣率(%)为基础计算确定,即某食材的结算金额=该食材实际采购数量×该食材供应基准单价×中标综合折扣率(%)。

2.3在供货期内,中标人的中标综合折扣率(%)不得因市场价格波动等情况进行调整,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应风险。

2.4实行月结方式,即本月货款于次月结算。以双方签字确认后的送货单为依据,月末经双方汇总核对无误后,供应商凭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要求招标人支付货款,招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3.供应商投标报价应包含本次采购范围内服务价款、工资、各种保险费、及合同期内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及公司管理费、税金等所有费用总和,供应商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相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1020日至1026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秀峰区甲山乡甲山新村56号)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投标人须具有相应且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标人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1110090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010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秀峰区甲山乡甲山新村56号)开标室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投标时授权代表须随身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证明和本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31110100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市秀峰区甲山乡甲山新村56号)开标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 》 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工

办公电话:0773-*******

移动电话:134*****985

传 真:0773-*******

地 址:桂林市秀峰区甲山乡甲山新村56号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干事

办公电话:0721-*******

移动电话:177*****239

采购机构: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1020


标签: 副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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