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应急管理局小兴安岭两区联防以水灭火建设车辆类招标公告
伊春市应急管理局小兴安岭两区联防以水灭火建设车辆类招标公告
小兴安岭两区联防以水灭火建设(车辆类)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小兴安岭两区联防以水灭火建设(车辆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5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伊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小兴安岭两区联防以水灭火建设(车辆类)的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5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消防车 | 小型消防水车 | 2(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648,000.00 | - |
1-2 | 其他专用汽车 | 中型消防水车 | 2(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1,448,000.00 | - |
1-3 | 其他专用汽车 | 水陆两栖泵浦车 | 4(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1,384,000.00 | - |
1-4 | 其他专用汽车 | 扑火机具装载车(厢式) | 2(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530,000.00 | - |
1-5 | 其他专用汽车 | 皮卡机具装载车 | 2(辆) | 详见采购文件 | 53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6个月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伊春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小兴安岭两区联防以水灭火建设(车辆类)的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时间: 2023年10月20日 至 2023年10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告期内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平台(http://hljcg.hlj.gov.cn/),选择“交易执行-应标-项目投标”,在“未参与项目”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确认参与后即可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2023年11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无
名称:伊春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伊美区新兴西大街9号
联系方式:159*****886
名称: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市辖区伊春市伊美区林都大街10号
联系方式:0458-*******
项目联系人:黄圣
电话:0458-*******
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伊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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