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大赵庄村村北路道路两侧铺设广场砖工程-交易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大赵庄村村北路道路两侧铺设广场砖工程-交易公告
发布区域 | 新安镇/大赵庄村 |
招标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大赵庄股份经济合作社 | 企业性质 | |
地址 | 宝坻区新安镇大赵庄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张云 |
项目周期 | 60天 | ||
招标类别 | 工程建设 | 农用项目 | 是 |
资金性质 | 集体 | 资金来源 | 自筹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大赵庄村村北路道路两侧铺设广场砖工程 | ||
挂牌价格 | 60.000元/平方米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进场结算 |
投标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面向社会具有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 | ||
其他描述 | 项目大赵庄村村北路道路两侧铺设广场砖,由大赵庄股份经济合作社统筹安排。大赵庄村按“四议两公开”相关规定运作,决定将村北路两侧广场砖铺设工程采取在天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招标,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程名称:大赵庄村村北路道路两侧铺设广场砖工程 二、发包对象:面向社会公开竞价,面向社会具有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 三、发包底价:每平米60元 ,往下投,反向竞价,最低者中标 四、工程内容: 1、涉及道路为本次政府公开发包的大赵庄村村北路。 2、工程量包含道路两侧广场砖约4200平方米。 施工区域详情:大赵庄村北路西起大赵桥至村东翟希刚东侧具体位置见图纸。 五、工程要求: 1、铺设位置以村划线为准,总面积约4200平方米。 2、如施工过程中造成升降污水管井、自来水、燃气、电力、通讯等设施损坏由中标方负责修复。 3.地基要求,地面平整后进行碾压,上面大约5公分白灰和石粉混合平铺,比原有水泥路面低2公分,然后在进行铺设广场砖(要求广场砖为一级砖,有合格证),铺设完成后用石粉进行灌缝。 六、工期:自合同签订日正式进场起60天内完成。 七、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路肩两侧铺设广场砖要求,确保不塌陷、表面平整、完工后现场不能有施工垃圾(如施工后经村监督小组验收未达到要求产生的二次费用由中标方自负) 八、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以农交所信息发布时间为准。报名地点:www.tjnjs.com或农村产权交易所,报名时需缴纳农交所信息技术服务费280元。 九、投标方法:天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公开竞标,以标底为基准往下投,最低者中标。报名时将每标10万元竞价保证金交付给天津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指定账户: 账户户名: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021*****040012*****00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开户行行号:103*****5043 十、其他要求 1、发包方负责协调中标方与项目工程所涉及各户的关系协调,施工期间村委会成立质量监督小组,并在施工完成后初步验收。 2、受让方必须按发包方的要求和时间进场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 3、受让方负责施工设备及人员管理,保证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出现的人身伤亡事故或设备、材料等丢失损坏,中标方自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概不负责。 4、如工程未能验收合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受让方负责,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5、工程结算需开正式税票,税款由受让方承担。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一年内一次性付清。 6、受让方要按照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收费管理办法缴纳该项目的鉴证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7、竞价保证金10万元成交后转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完工后如果工程验收不合格,质量保证金不退并扣除工程费。 8、施工期间,不能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如发现纠纷及事故由受让方负责协调解决,与村集体无关;如遇社会人员或相关监督部门举报发现质量或违规问题,并确认存在后,村集体可酌情扣除相应工程款。 9、受让方竞价结束后三日内主动与村签订施工合同,逾期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退。签订合同后即可施工,无特殊原因60日内全面完工。 10、工程款结算以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测量面积为准,村在工程完工后组织工程验收,验收合格退回质量保证金。 11、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必须确保自身安全并听从股份经济合作社指挥,如遇工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概不负责。此工程最终解释权归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自由竞价 | ||
阶梯价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021*****040012*****000*****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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