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公告
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投标邀请公告
致:汕头市好味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汕头市惠平食品有限公司;
汕头市家之味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环路16号。
2、采购预算:项目最高限价:¥******元(大写:玖拾贰万伍仟元整,含税),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符合《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3)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且具有餐饮服务经营范围;
(4)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5)投标供应商近2年内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近1年内未有受到过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不含警告)或其他不良经营记录;
(6)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7)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查询”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查询”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受到采购人邀请的投标单位;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购买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6、购买采购文件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29号金信大厦A座1404-1405号。
7、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委托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可不提供,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上午10时。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29号金信大厦A座1404-1405号。
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金环路16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54- ********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金砂东路129号金信大厦A座1404-140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0日
标签: 食堂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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