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三江新区2023年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改建项目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宜宾三江新区2023年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改建项目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三江新区 2023 年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改建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 川投资备【2308-******-04-01-******】FGQB-0142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科教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自行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宜宾市三江新区科技创新中心 D2-C 座; 2.2 规模及投资额: 该项目改建总建筑面积约 750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动力与储能电池制造技术中心、动力与储能电池安全研究中心与成果展示区、教学中心、孵化中心、科学家工作室及研发中心等相关配套设施。本项目总投资约4650万元。 2.3设计服务期限:约30个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及设计深度 2.4.1招标范围 宜宾三江新区 2023 年四川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改建项目(二期)建筑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4.2设计内容 (1)方案设计阶段:对入驻单位的设计需求进行收集,对该部分内容进一步调整、完善和细化,设计满足招标人需求并经确认后出具正式的方案设计文件; (2)施工图设计阶段:根据确定的方案设计文件及完整的设计需求进行各专业施工图深化设计,所有蓝图需盖设计单位出图章。 (3)设计配合服务:配合本项目的行政审批——包括规划、图审、消防等;配合完成项目的报建工作,取得施工许可;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施工工程的招标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做好现场验收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施工材料样板的确认工作;配合建设单位做好整个施工工程的设计变更工作;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参加需由设计人参加的相关工程会议等; (4)设计系统专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装修、电气系统、暖通系统、暖通自动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供气动力系统、废水废气处理、实验室智能化系统、干燥实验室、储能实验室、消防系统改造等。 2.4.3设计深度 本次设计方案应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及《宜宾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版)》所要求的编制深度、技术标准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全专业设计图纸达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满足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并按招标人及相关规定提交施工图设计清单编制要求深度的全套图纸成果,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报建和工程量清单编制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一个标段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 3.1.2业绩要求: ?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具有与本实验室实验工艺和技术特点相符的设计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实验室业绩(须具有下列实验室工艺流程之一): (1)洁净度达到10万级以上且露点为-60℃的洁净实验室; (2)电池测试等恒温恒湿精密实验室; (3)基于实验室智能化系统和信息化平台的智慧实验室; (4)低露点压缩空气系统、集中供气供应系统、集中式冷却水供应系统、UPS系统、实验室排风系统、实验室废水废气环保系统; (5)锂电池类或电子类的专业实验室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0-21 00:00 至 2023-10-25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1-10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标签: 改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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