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对应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参与后续评审工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答人将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应答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2.1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 应答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3?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并获准从事PD2(焊接气瓶)检验工作。
2.4 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应答人也可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气瓶充装,需提供委托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有效的专业资质证书。
2.5 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应答人基本信息在陕西住建厅官网可查询。
2.6 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应答人也可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需提供委托合作协议及合作单位有效的专业资质证书。
2.7 应答人提供的七氟丙烷药剂须具有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或研究所颁发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
2.8 应答人拟派的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证书。
2.9 应答人自2020年07月01日起至应答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有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气体钢瓶检测类类似项目业绩。核算业绩数量以合同数量为准;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以签订的合同上限金额为准,若无上限金额则视为无效业绩。应答人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原件备查)等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合同大签页等。
2.10应答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1) 被责令停业的;2)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正常经营的;3)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5) 在“信用中国”和工信部网站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中选资格的(不受地域限制);6) 在“信用中国”和工信部网站最近三年内(至本项目应答截止日期前36个月内)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及事故责任、质量问题的。
2.11?应答人应承诺遵守中国移动陕西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实施细则,并未被纳入陕西移动禁止合作负面行为清单中。
2.12?应答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可能影响公平性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