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招标/资审公告

兴化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招标/资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321*****8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化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已经由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兴化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兴发改审发[2020]29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兴化市人民医院,招标代理为泰州中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兴化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兴化市千垛镇顾赵村
2.2工程规模:项目用地规模控制在3.9952 公顷之内。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兴化市公共卫生医疗中心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
中央空调节能控制系统
160.0
2.5付款方式: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的10%,同时中标人须提供预付款保函,保函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等额,2、设备全部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3、验收合格满一年后(设备使用正常)支付至审定价的80%,4、余款待质保期满后结清,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执业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 \ 为准。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2)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3)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采取信用承诺制。

3.8.2根据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规定,经查询,未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未被限制投标的。未被兴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停止投标资格的。

3.8.3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8.4同一品牌生产商和经销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商。

3.8.5投标人应自行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图纸等资料,下载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的同时开始,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8.7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投标人远程参加开标,无需亲临开标现场。

3.8.8本项目由兴化市住建局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电话:0523-********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20日08时30分至2023年10月26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文件中“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泰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7.0;
4.3投标工具使用费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09时30分
6.评标方法
6.1是否评定分离:;
6.2本次招标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方法如下: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有投标人单位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备选投标方案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投标文件格式

与本次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如需)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

户证明材料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投标货物清单

符合第五章“货物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诚信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

无本章3.2.3所列情形之一

信用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号

价格调整因素

价格调整标准

2.2

详细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1、等于评标基准价(98)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5)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算术错误

1、计算错误(2)分;

2、投标文件出现本章 3.2.4 条款需评标委员会

修正的算术错误,每条扣0.3分,扣完为止。

付款条件

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预付合同价的10%,同时中标人须提供预付款保函,保函金额应与预付款金额等额,2、设备全部安装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3、验收合格满一年后(设备使用正常)支付至审定价的80%,4、余款待质保期满后结清,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后满2年。

交货期

招标人通知后60天内。

按量化因素和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标价,并按照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兴化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泰州中政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兴化市英武南路419号
地址:
兴化市长九领寓519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孙先生
电话:
电话:

标签: 中央空调节能 控制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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