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泸州市主城区长江段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创意方案的征集公告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泸州市主城区长江段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创意方案的征集公告

为推动泸州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拉动泸州夜间经济发展,丰富泸州旅游文化,提升城市能级和品质,结合泸州市景观照明建设实际,现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泸州市主城区长江段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创意方案》(以下简称《创意方案》)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泸州市主城区长江段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创意方案

1.2 项目地点:泸州市

1.3 项目规划范围:长江泸州段从上游长江六桥到下游长江一桥(泰安长江大桥)结束,全长约20公里(近期规划重点为清泉寺至洞宾亭沿线约10公里),包括陆路和水路(船行视点)所及的两岸建筑、滨水岸线、城市广场、码头、桥梁、山体等元素。

二、创意要求

创意内容、要求等详见“编制任务书”(附件1)

三、征集人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四、应征人报名要求

本次征集采用公开报名的方式。应征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报名参与征集。

4.2 应征人应具备城乡规划甲级资质或旅游规划甲级资质。

五、应征人参与方式

5.1 允许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参与报名;不接受个人与个人组合或个人与其他机构组合的报名。

5.2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拟投入团队应包含但不限于规划、建筑、景观、旅游、产业策划及文物领域专业人员。参与本次创意方案编制的首席规划师应具有类似项目的主持规划经验,且须直接参与创意方案编制全过程。

5.3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应征人及拟担任本项目首席规划师至少完成过2个城市景观照明项目或文化旅游策划项目。

5.4 信誉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应征人及拟担任本项目的首席规划师,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限制投标的不良记录。

六、报名方式

应征人应在2023年10月21日至11月9日内通过电子邮件(PDF格式)形式发送全套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见附件2)至征集人邮箱,同时将全套报名资料纸质版送达至征集人。报名截止时间以纸质资料送达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间不予受理。

七、征集公告发布媒体

2023年10月21日,在四川日报、泸州日报、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官网发布征集公告,10月23日在川江都市报发布征集公告。

八、征集说明

8.1 编制创意方案

应征人应于2023年12月9日18:00前将创意方案成果送达应征人处。

8.2 方案评审

征集人在2023年12月底组织专题评审会,结合应征人提出的深化编制费用(评分占20%)、创意方案及投资估算(评分占80%)等综合评定,在应征人中评选5家入围,列出排名次序。经审查,入围方案均不能达到征集要求,则本次征集不作评定。

8.3 优化细化创意方案

排名第一的应征人应充分吸收其他获得奖励补偿的应征成果优点,并按照审查意见对创意方案进行优化、深化、细化。

九、奖励补偿费用标准及支付方式

本次创意方案征集,对最终评选入围的前5名应征人给予奖励补偿,第一名奖励补偿人民币20万元,第二名奖励补偿人民币15万元,第三名奖励补偿人民币10万元,第四、五名各奖励补偿人民币5万元,在排名次序确定后30日内支付。

十、其他相关说明

10.1 所有应征人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凡参加本次公开征集活动而发生的费用均由应征人自行承担。

10.2 所有应征人提交的成果均不退还。

10.3 本创意方案应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本创意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权利。若发生上述情况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人造成的损失均由应征人负责。

10.4 征集人对本次公开征集活动中给予了奖励补偿的应征成果享有版权(署名权除外)和使用权,有权进行修改和二次创作,并可以进行展览、印刷、出版、项目实施等。未经征集人同意,应征人不得将征集人提供的基础资料复制、外借、转让、网上传播等。

十一、征集人及联系方式

征 集 人: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收件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南路34号

邮 编:******

联 系 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158*****008

邮 箱:*********@qq.com

附件:1.《泸州市主城区长江段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创意方案》编制任务书

2.应征报名资料清单

3.创意方案征集确认表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10月21日



附件1

《泸州市主城区长江段景观照明专项规划

创意方案》编制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泸州市主城区长江段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创意方案

二、征集人

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三、项目背景

以推动泸州新时代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拉动泸州夜间经济发展,丰富泸州旅游文化,提升城市能级和品质为目标,结合泸州市景观照明建设实际,突出泸州山城、水城、酒城的城市特色,现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泸州市主城区长江段景观照明专项规划创意方案》(以下简称《创意方案》)征集工作。

四、规划依据及相关规划、文件

4.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

4.2 《泸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4.3 《泸州市绿地系统规划》

4.4 《泸州市历史文化名称保护规划》

4.5 《泸州市总体城市风貌规划》

4.6 《泸州市综合交通规划》

4.7 《泸州市两江新城控规优化提升规划(单元规划)》

4.8 《四川泸州两江四岸城市设计》

4.9 《泸州市“十四五”规划纲要》

五、规划要求

5.1 研究范围

5.1.1 分析范围:泸州市主城区全域

5.1.2 创意范围:长江泸州主城区段从上游长江六桥到下游长江一桥(泰安长江大桥)结束,全长约20公里(近期规划重点为清泉寺至洞宾亭沿线约10公里),包括陆路和水路(船行视点)所及的两岸建筑、滨水岸线、城市广场、码头、桥梁、山体等元素。

5.2 规划年限

规划年限至2030年

5.3 创意方案

《创意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划内容与深度要求

5.3.1 现状调查与分析

通过深入的现场调研以及相关文献资料、规划资料、有关政策文件等的梳理解读,掌握泸州市景观照明现状,提出长江段景观照明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等。

5.3.2 创意方案

根据规划范围,创意方案应结合泸州城市特色、历史、文化,提出具有泸州城市特色的景观照明总体定位、总体风格、管控要求、实施计划、估算资金,提供近期可快速实施的不少于8个节点的创意方案及建设投资估算,节点包括但不限于沿线山体、茜草半岛工业遗址、两江交汇视点区域、东门城楼、“还我河山”石刻、清泉寺等。

5.4 成果要求(主要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5.4.1 成果构成:成果必须包括以下三个内容:一是创意方案,二是近期规划实施的清泉寺至洞宾亭沿线约10公里景观照明建设投资估算,三是深化专项规划编制报价。其中创意方案包括现状分析、项目文本、项目说明书、分批实施计划、图纸文件及相关动画演示资料等。创意单位可根据需要增加专题研究和图纸内容,增加的内容自行确定,但费用不变。

5.4.2 成果形式

1.书面纸质成果:最终全套成果A3规格一式6套。

2.电子数据:全套纸质成果电子数据以及成果演示文件(30分钟以内)光盘两套。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均须采用中文,设计图纸和文本文件必须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电子数据成果的文本、说明书采用.doc格式与.pdf格式各一套,图纸采用.dwg、.pdf和.jpg格式各一套,成果演示文件采用.ppt格式。



附件2

应征报名资料清单

1.应征人证明材料(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应征人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征集文件的应征文件格式);

3.规划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4.应征参与确认表(加盖应征人公章)(见附件3);

5.2018年1月1日以来,应征人完成的满足征集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应征人公章);

6.2018年1月1日以来,首席规划师完成的满足征集要求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能体现首席规划师职务,复印件并加盖应征人公章);

7.首席规划师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应征人公章);

8.本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表格格式详见征集文件的应征文件格式,加盖应征人公章);

9.首席规划师及本项目团队成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加盖应征人公章);

10.报名资料联系邮箱:*********@qq.com。


附件3

创意方案征集确认表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设计资质


证书编号


法人代表


联 系 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


单位简介


本案首席规划师姓名、履历


拟参与本项目的主要规划人员

姓 名

职 称

专 业













应征人承诺:我单位同意接受邀请,正式确认参加本次规划案,高标准编制完成并按时提交相关方案成果。表中填写内容及附件均真实、准确。


终审:市城管执法局管理员

标签: 专项规划 景观 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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