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仙大剧院智能化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

莆仙大剧院智能化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

建设单位
莆田市艺术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工 程 地 点
东园路与延寿路交叉口东南侧
总 投 资
600 万元
招标部份估算价
万元
投 资 性 质
政府拨款
总 面 积
平米
结 构
层 数
最 大 跨 度
幢 数
工 程 类 别
质 量 要 求
合格
联 系 人
陈小姐、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
****-**************
报名条件资质要求
1、莆田市艺术研究所拟建的莆仙大剧院智能化系统工程已由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工程性质:智能化系统工程结构质式: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内容投资概算:约600万元
资金来源:政府拨款建设地点:东园路与延寿路交叉口东南侧
要求工期:120个日历天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必须具备计算机及应用和信息网络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所属单位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具有二级(含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格并具有工程师职称。其它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项目说明及要求”。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并同时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http://www.ptztb.gov.cn)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人民币10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投标保证金手续须在截标前自行办妥,办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8年1月18日至2008年1月2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地点: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在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再进行补交。
招标人:莆田市艺术研究所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传真:138*****333/****-*******
招标代理人: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陈小姐、陈先生
电话/传真:****-**************
其它条件
报 名 地 址
莆田市招投标中心(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一层大厅)
报名开始时间
2008-01-18 8:30 时
报名截止时间
2008-01-24 17:00 时
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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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顺健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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