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发放2024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发放2024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采购发放2024年度工会会员节日慰问品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777,600.00
最高限价(元):2,777,600
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2024慰问品采购项目,计划采购数量总计约(因为人员变化不确定性,以最后实际发生数量为准)1600份(发放三次,分别为元旦和春节、五一和端午、中秋和国庆节,其中:元旦和春节限价536元/人、五一和端午限价600元/人、中秋和国庆节限价600元/人)。慰问品发放形式为提货券,提货券的有效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提货券如充值到会员卡可无期限使用,提货券到门店可免费换成会员卡,享受会员价。
合同履行期限:提货券的有效时间不低于12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商品质量要求
★1. 关于生鲜类副食的保质期提供的所有商品都会在保质期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一期间,进口商品保质期也会控制在二分之一至三分之二保质期之内。
★2.证照:提供所有商品都可以按照甲方规定提供相应文件,如进出口证明,商品检验检疫证明,供应商生产厂商三证等。
★3.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标准和要求。
★4.所提供的商品都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这部分在投标文件中体现。
四、提货券的报价及使用要求
★1.提货券必须注明有效期限不得少于12个月。
★2.提货券如充值到会员卡可无期限使用,提货券到门店可免费换成会员卡,享受会员价。
★3.提货券的可提货商品种类为全品类,即供应商可提供的全部商品均可兑换。
五、售后服务
1. 一对一服务指定一名高级业务服务经理,定期与甲方进行上门拜访、沟通,了解甲方在购买商品活动中需要配合的服务提供,以及相关财务票据,货款清算等相关细节。
2. 对于问题商品,及时满足甲方员工更换有问题的商品。乙方保证第一时间予以调换,补足。
3.供应商关于其他售后服务内容,如提货券的兑换,会员卡的办理、挂失,商品的退换理赔等,应提出具体方案。
六、结算
第一次:元旦和春节提货券:成交供应商提供提货券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后,视为完成采购交易,30日内按照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第二次:五一和端午提货券:成交供应商提供提货券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后,视为完成采购交易,30日内按照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第三次:中秋和国庆节提货券:成交供应商提供提货券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后,视为完成采购交易,30日内按照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提货券的有效时间不低于12个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1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26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报刊传媒集团(辽宁日报社)
地 址: 青年大街356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和盛巷26-11号,长白岛万科城9-3商务中心26层
邮箱地址: lnbfzbyxgs@163.com
开户行: 广发银行沈河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恒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