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芦三消防站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新建芦三消防站项目-招标/资审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 | |||||||||
报建编号: | 2202PD0029 | 标段号: | C01 | ||||||
招标人: |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建芦三消防站项目 | ||||||||
建设地点: | 项目选址位于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东至沪城环路绿化带,南至花柏路以北,西至四涟河绿化带,北至WNW-C4B-01地块 | ||||||||
工程规模描述 | |||||||||
施工工程规模描述 | |||||||||
工程概况描述: | 新建一级普通消防站及战勤保障、区域训练基地功能。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消防综合楼地上五层,地下一层,门卫81.90平方米,变电所 137.41 平方米。同时配置消防装备(含消防车辆、消防装备器材和消防通信设备),建设消防模拟训练设施(含综合训练楼、烟热训练设施等) | ||||||||
工程总投资: | *****万元人民币 | ||||||||
本标段建安工程费: | *****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00元人民币(*****.2684万元) | ||||||||
施工工期: | 900日历天 | ||||||||
其他说明: | 该项目基坑总面积约3980平方米,基坑周长265米,开挖深度约6.1米 | ||||||||
资格预审申请条件 | |||||||||
资质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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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必为申请人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专业须为建筑工程 | ||||||||
业绩要求: | 近五年(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往前倒推5年)至少承接过1个满足以下要求的业绩;1、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1.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施工工程业绩;2、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00万元的新建公共建筑施工工程业绩。(本市项目须提供合同信息报送号,例W201*****32053。外省市项目业绩在项目编号一栏中填写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项目编码,例110*****040*****)上述2条满足一条即可 | ||||||||
信用分要求: | 根据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的计算机信用评价体系计分,分值须大于60分。 | ||||||||
其他要求: | 1. 具有控股和管理关系的上级公司和下级公司同时参加资格预审,招标人将接受下级公司为合格申请人。 2. 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是 预留中小企业份额项目: 是 联合体/分包预留:须由大型企业和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资格预审申请,或者资格预审申请人承诺将本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企业;并且上述联合体或者分包预留中,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在投标价的占比不低于40%。 注:中小企业行业及划型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3. 其他:1)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投标人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2020〕26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 2)投标人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如需)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 | 2023年10月20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0月25日 00时00分 | ||||||||
注意: | 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shcpe.cn),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 br /> 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上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185*****806 | ||||||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方式: |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10月30日 09时30分 | ||||||||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开启方式: | 是否远程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远程开标:是 开启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通过资格预审者递交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 | 投标保函 | ||||||
招标文件工本费: | 资格预审文件工本费: | ||||||||
获取招标文件地址: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11月07日 00时00分到2023年11月12日 0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1月29日 10时0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是 开标地点: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shcpe.cn) | ||||||||
同时发布本次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体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监管部门: |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市场管理站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申请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本项目落实《关于本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采用合同分包形式预留。本项目如大型企业中标后,应当将不低于中标合同额40%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由资格预审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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